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的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60岁;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网上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可复印或传真)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什么是外语证书原件?
普通话认证证件是什么?
是你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对应的是复印件,原件只有一份,复印件一般作为保留材料,可以有多份
职称外语原件是什么?
也就是说,你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比如中级职称考英语C级,副高考B级,其他外语不分级,考试60分。证书原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岗位试行条例中,规定了不同系列、不同岗位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规定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当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职称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号。54)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言和水平的外语水平考试。人事部组织的国家统一标准职称外语考试,以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六种语言。a、
b、c三个等级。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类。其他语言不分专业类别。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和理解外语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报考
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工作选择一种语言和相关类别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是由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全国外语考试。本考试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不同专业领域英语的应用特点,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使用英语的实际情况,对申请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英语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2010年3月28日将举行职称英语考试!各省市的考试报名时间将从2009年11月开始,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原件是什么?
一、审批事项名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审批
二、二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审批对象:雇佣外国人的雇主、外国人(市属单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2)《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外国专业发展〔2017〕40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四)《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国专家)〔2017〕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78号)
五、法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一)在中国工作90天以上,不含90日
1.《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期限
1.国外高端人才(A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外国专业人才(B类),其他外国人(C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外国专业人才(B类),其他外国人(C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期限
(二)在华工作90日以下,包括90日受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通知》后5个工作日。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的岗位应当有特殊需要。中国暂时缺乏合适的候选人,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外国人的工资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提前批准的,应当经批准。
(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国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或相应的知识水平。
2.工作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急需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分类
1.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袖、国际企业家、特殊特殊人才,以及符合计点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具体见外专发〔2017〕40号文)
2.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的人才,急需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学士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60岁;确实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外国专业人才标准、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议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教育或工作经验的限制。
国家对专业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见外专发)〔2017〕40号文)
3.其他外国人(C类)
其他外国人是指符合国家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具体见外专发〔2017〕40号文)
(四)有下列条件的,予以批准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
2.符合在中国工作外国人的上述条件;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材料不完整;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
5.不适合向外国人发放其他工作许可证。
1.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户(第一次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纸质档案)
1.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息登记表。
法定登记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非政府组织机构登记证等,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3.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文件,应当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办理许可申请业务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受托人和具体受托人的委托事项,填写受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号码。
2.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以下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在中国工作90天以上,不含90天)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网上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可复印或传真)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2、工作资格证书(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书,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项目,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保留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职业资格证书(需使领馆认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使领馆认证)
5.体检证明(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检记录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或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应当在6个月内签发。)
6.就业合同或就业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材料(单位项目材料交接单)。
3.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申请人持有的签证(Z或有效居留许可证
2.聘用合同(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
3.体检证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
4.申请人应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中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部分信息。
5请材料未提交原件核实的,应当在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提交原件核实。
5.申请材料未提交原件核实的,应当在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提交原件核实。使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不能再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天以下,含90天)
2、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或邀请单位(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并列出所有工作地点和入境次数。)
3.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
4.其他材料(单位项目材料交接单)
1.外文材料应附有中文翻译件,所有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不需要翻译。受理机构或者决定机构对翻译内容意义与原件严重不符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提供。
2.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均应电子上传至处理系统。
3.详见《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国专家发行)〔2017〕36号)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提交信息(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请人、用人单位或者其委托门服务机构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国外高端人才(A可在线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国外高端人才(A可在线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在中国工作90天以上,不含90天)
1、岗位负责人:市外国专家局预审人员
1.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齐全,基本符合受理条件。
2.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通知并退回,补充完成后通过。
1.岗位负责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规处受理负责人,市外国专家局受理负责人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现场出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受理单》;(A人才直接在线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受理单》。
2、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内容,告知不接受的理由,并出具不接受的通知。
3.时限:5个工作日:(A高端人才的时限为即时)
1.岗位负责人: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必要时,可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现场调查,主要调查申请人长期工作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并提交调查结果。
3.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同意。审查合格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人提出不同意见和理由,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4.申请人应在入境后15日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时限:10个工作日(A高端人才5个工作日)
1、岗位负责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1.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签发批准申请。决策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应当自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短期在中国工作的,审查后直接作出许可决定,只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通知》。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才为5个工作日)(五)颁证与告知:{n}1、岗位责任人:市外国专家局工作人员{n}1、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n}2、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将应归档的资料复印保留。{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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