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许可证扩大应用领域和国家互认要求,深化管道改革,提高建设安全监督数字化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电子许可证试运行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试运行范围
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西藏等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运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许可证,在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特种施工作业资格证书电子许可证试运行。
制发标准
各地要按照《全国综合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许可证》和《全国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许可证》
《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许可证收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质证书》依托省级政府服务平台或相关审批认证制度,建立电子许可证生产、发放、信息收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认证风格,通过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编码电子许可证,形成国家统一的电子许可证布局。
信息收集共享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电子许可证数据的对接,实时上传已发放的电子许可证数据到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进行收集和归档。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和微信为公众提供许可证信息公开查询和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实时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享电子许可证信息,实现电子许可证信息区域互联互认。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和微信为公众提供许可证信息公开查询和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实时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享电子许可证信息,实现电子许可证信息区域互联互认。
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职责分工,协调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衔接。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整体框架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资金,为电子许可证信息互联互认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2022年8月20日前,将接口服务授权申请表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
试运行省应于2022年9月底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和联合调整测试,并出台相关纸质许可证转换电子许可证实施细则,主动向公众披露。其他省份应按照相关标准,尽快准备发放电子许可证,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相关许可证的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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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许可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许可证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平台电子许可证收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
4.接口服务授权申请表
从10月起,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的电话和电话,许多地方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施工作业资格证书电子许可证试运行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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