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各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向高校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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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谁能报名?如何报名?怎样考试?赶紧一起看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考试院(招办)、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相关高校:
为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多万人次,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次,让更多工人拥有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结合我省实际情况,18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扩招是中央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好六保,促进六稳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挖掘教育资源,不断加强条件保障措施,保证培训质量,科学制定考试招生办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鼓励更多退伍军人、企业员工、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在职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稳定运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资格考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成功完成我省高职扩招专项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专项报名和资格考试
1.招生对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为退伍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在职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八类特定人群)。报名条件保持不变,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试)〔2019〕14号)执行。报名条件保持不变,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试)〔2019〕14号)执行。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专项报名。参加扩招专项报名并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年普通高考。
2.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原则上,承担高职扩招和培训任务的学校主要是2019年承担专项扩招任务的高职院校。综合考虑学生来源、办学条件、经济支持等因素,根据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短缺、就业率高的原则,合理确定分校招生计划。有关高职院校应当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训目标,按照八类特定人群分类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发布。
三、招生章程。相关高职院校要研究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时间、办学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教学形式、教学总课时、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等说明。招生章程必须于9月14日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高职院校应当向社会公布。
4.专项注册。参加高职扩招的八类特定人群考生,应当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取得专项报名资格后,按照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报考。2020年9月25日9时至9月30日12时,高考专项报名安排。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身份定义证明等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见附件1),无需缴纳报名费。各报名点应为考生提供适量的网报计算机,并安排专人指导。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定的注册点和联系电话号码,并主动接受考生。鼓励各地采取多部门联合办公的形式,为考生提供资格考试和专项注册一站式服务。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对考生的政治态度和思想道德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评价。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应当提供事实、处理意见、对错误的理解、纠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细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提供认识错误、纠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的,视为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情节严重的,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者参与邪教组织;
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5.资格审查。
5.资格考试。考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高职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和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独立确定自己的注册身份。考生同时多种身份的考生,以专项报名时相关部门认定的身份参加后续考试和录取。考生身份一经确认,不予变更。
教育部负责在职幼儿园教师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定义,并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退伍军人事务部负责退伍军人的宣传动员,审查退伍军人身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定义;农业和农村部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定义;卫生部负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定义。企业员工经企业同意直接报名参加学习。企业员工经企业同意直接报名参加学习。
八类特定人群的具体定义标准如下: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必须持有《河北省2020年高职扩招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表》(附件2);
(二)下岗失业人员必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
(3)农民工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收入的工人(报名时必须持工资流水等工资收入证明)。
(4)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出具培训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等职业毕业证书。
(5)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县农业和农村部门颁发的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证书。
(6)企业员工必须持有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
(7)在职幼儿园教师必须持有《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幼儿园专职教师身份定义表》(附件3)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由河北省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校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8)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至2020年6月1日前在职,1980年6月1日后出生;农村医生定向培养为户籍在本乡、1990年6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携带《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附件4)或《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农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附件5)。
6.体检。
6.体检。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以往病史。体检工作于10月10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专网收集考生体检结果,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报告。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缴纳体检费。体检参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教普考)〔2020〕5)执行相关规定。
(二)考试组织和录取备案
1.考试形式。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互认成绩来减轻考生的考试负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工作应符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考试内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用文化素质 评价职业技能。各相关高职院校应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教育情况,科学合理地研究和确定考试内容,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伍军人、企业员工、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可免除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根据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结果录取。
三、组织报考。各招生院校负责考生报考高校。专项报名后,考生必须持《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按照招生院校规定向高校报考并参加考试。
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录取备案系统(:81,普通高考录取时需要使用紫荆盾密钥登录)向各招生院校提供参加专项报名的考生名单。各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防止不包括在报名库中的考生报考、参加考试、录取,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信息仅限于高职扩招。考生身份类别等信息以《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考生个人信息表》为准。考生身份类别等信息以《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考生个人信息表》为准。
4.考试时间。原则上,所有相关高职院校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工作安排考试时间,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高职院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高职院校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公布成绩审查方法,及时受理考生的成绩审查申请,并进行成绩审查。
5.录取备案。高职院校负责录取。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10月30日前,各高校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扩招备案系统备案录取考生名单。多所高校同时录取的考生,由有关高校征求考生意见,协商确定最终录取备案院校。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具有高级职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八类特定人群。所有高校均可在同一或类似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应纳入高职院校扩招总计划。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三)教学管理
1.入学时间。根据招生考试时间表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秋季录取,10月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1年春季录取。
2.教学安排。各高职院校可分别为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职工、幼儿园教师等组织,全面全面贯彻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高职教育教学管理指导精神,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同时采用灵活的教学体系和灵活的多元化教学模式,严格保证集中教学,严格控制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质量扩招。
3.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3.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电子注册,颁发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享受与普通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
试机构和有关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成立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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