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宜宾市教育局审批性质:行政许可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职责和权限: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即申请人根据申请教师资格类型提供申请材料(申请表、思想道德评价表、体检表除外);
宜宾专业生产证书电话
宜宾护照在哪里办理?
宜宾市护照在宜宾市蜀南大道东段27号出入境接待大厅一楼办理。
;在线四川政务服务网
投诉;在线四川政务服务网投诉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周六上午0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得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不能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被判处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未解决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刑事案件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宜宾在哪里办理焊工证?
宜宾在哪里办理焊工证?
宜宾市在哪里办理焊工证;电工证可在宜宾市或其所属(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
由于电工证书是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就业的资格证书,一般需要经过培训,通过考核。
发证机构为全国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
注册所需条件:
如何办理四川宜宾教师资格证?
每年4月上旬和10月上旬,宜宾地区都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考生应补考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分为教育学A、B、C和心理学A、B、C。
以书为准,少读资料。
2.申请教师资格证也要考普通话。
3、A是高中,B是初中,C是小学,如果要报A类本科毕业,BC专科以上学历。
具体可:宜宾市教育局0831-;宜宾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0831-
《宜宾市教师资格证书指南》
518教育02审批项目及编码
审批部门级别:市级
审批单位:宜宾市教育局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宜宾市教育局承诺28个工作日
审批项目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5号)、《教师资格条例》(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川教育[2004]293号)。
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2004]181号,省教厅川教[2004]
1.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2.认证费: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申请第二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次320元(含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用52元)。
审批条件: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毕业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业成绩单);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颁发的体检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一份思想道德鉴定或证明材料;
7.近期一张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补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实习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补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实习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应检查原件。
联系方式:宜宾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宜宾市教育局,办件查询:,投诉。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府服务中心监督
《宜宾市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教师资格证书,项目编码:518教育02。
2、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川教育[2004]293号)。
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教育局
四、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市教育局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和方法:无数限制,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六、行政许可条件:
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
七、申请材料:(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所有申请人均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应提供一份思想道德鉴定或证明材料;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补充: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八、申请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八、申请表: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四川教育网下载使用。
承办: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工作职责和权限: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即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表、思想道德评价表、体检表除外);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教师资格考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医院领取《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表》、《申请人思想道德考试表》、《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人体格考试表》;通知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接收申请材料,填写《教师资格证书批准表》,给予受理通知书,并支付认可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补正数据后,再接受。
承办:学科(专业)评审组、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承办:学科(专业)评审组、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岗位职责和权限: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下属的学科(专业)评审小组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考察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的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教师资格证审批表。
时限:10个工作日
承办:市教育局领导
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认定标准确定审查意见,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批准表上签字盖章。
承办:市教育局政工科:
岗位职责和权限合格人员进行登记,并制作《教师资格证书》。不合格的,登记后发出不予通知。
时限:13个工作日
承办: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岗位职责和权限:通知合格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缴纳教师资格证书。
6、档案:每次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政治工程将形成文件材料,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申请表存入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市教育局保存,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
十、法定期限: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宜宾市教育局承诺期限:28个工作日。
11、行政许可证及有效期:教师资格一经取得,不受全国地区和时间的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不得依法丧失或撤销。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以下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教师。
高中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审批费用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4]181号、省教厅川教[2004]293号。
1.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6元;
十四、年审、年检:无。
15、监管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伪造、变造、销售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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