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道路货物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包括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驾驶员培训、客货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理、汽车租赁、商用车配送、仓储服务、商业停车场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个体运输经营许可证样本
办理运输业营业执照。
先办理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的产权证,还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行业的营业执照必须有公司名下的运输车辆,否则不予办理。
程序:受理、审批。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4.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材料审核通过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的汇总和审批;
6.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就近处理。凡从事个体运输经营的,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当场填写资料。以经营场所提交的产权证复印件为准。无法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可以提交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章程文本;
3.投资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使用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客车外形长、宽、高。拟投入使用的车辆为购买或现有的,行驶证和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验合格证;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客运经营申请表;
5.已经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
(二)申请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对其他相关经营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申请客运线路;
3.入境计划。与始发地和目的地的客运站和停靠站已签订意向书的,应当提供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取得相应道路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线路时,除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B.申请经营县际道路客运班线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的同时申请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的,除提供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表
2.对于进站计划,如果与始发地和目的地的客运站和停靠点签订了进站意向书,则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取得道路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线路时,除上述四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2.与申请的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备营运客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使用车辆的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客车外形长、宽、高。拟投入的公车为购置或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验证书)、公车等级评定证书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证明;
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C.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二)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目和作业计划;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拟投入使用车辆的承诺书,内容包括罐式特种车辆的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总质量、核定装载质量、轴数、车辆外形长、宽、高、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装载质量的匹配情况,以及运输剧毒、易爆、易燃、放射性危险品的特种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情况。拟投入的专用车辆为购置或现有的,应提供罐式专用车辆的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验证书、罐体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驾驶执照及复印件;
(七)具有停车场、专用停车区和安全防护、环保、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D.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相对稳定的客源或客源;
(三)、营运客运、客船应落实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营运资金。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颁发的管理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道路货物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包括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驾驶员培训、客货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理、汽车租赁、商用车配送、仓储服务、商业停车场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验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2002年8月1日起,上述四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均采用防伪标识(水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模式见样本。
4.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轮廓尺寸为40×28cm,用157克铜版纸制成,国徽,边框带DL。“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样为古铜色,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交通部监制”字样。文案轮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有国徽图案。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包含“X运输许可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经济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日期”等内容,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复印件除与原件内容相同外,还包括分支机构、变更记录、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违规记录、年检记录及备注。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自然数自编号。编号,国家标准前的行政区划自然数。编号。
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合资、股份制、外资、港澳台及其他经济”分类;经营资质是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等级,按“客运X级”或“货运X级”填写。“X”是从一到五的汉字,表示企业的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核准后,在年审时填写《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的审批意见;“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填写分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发证机关可以按照审批权限加盖省级或者地市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证专用章。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实行谁审批、谁核发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汽车维修、道路货物装卸、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新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在最低一级填写。
汽车维修和道路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在相关规定颁布后实施。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按客运、货运、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分类填写,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7.在民族自治地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可以用汉文和民族文字印制。
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道路客运管理所
个体运输经营许可证名称大全
个体营业执照。如下图,怎么填。我是一个个体。
1.变更行业后,营业执照需要增加经营范围;
2.变更行业后,原商标注册证只能在当时注册的类别中使用。如果是食品类注册的,只能在食品类使用。如果要在变更后的类别中使用,必须重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2.填写相应类别的开业申请登记表(行政服务中心在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
3.企业筹建情况简介(包括经营项目、经营场所、企业主、从业人数、经营规模等。);
4.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6.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本担保;
7.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8.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9.办公、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如希
,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如有货场,还须提供消防验收证明)。
(注:异地运输企业申请开设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交当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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