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毕业季即将来临,你作为应届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吗?如果没有,不妨去湖南找工作,每年补贴3500元到1万元。近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
政策指出,全日制普通大学(不含中央大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大专生、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位)自愿到我省贫困县(市、区)、冷水江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由省财政按一定标准补偿学费,分3年。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5000元,高职生每年3500元。
扶贫县(市、区)具体有:炎陵县、茶陵县、祁东县、新邵县、邵阳县、龙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县、武冈市、平江县、石门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安化县、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安仁县、新化县、涟源县、双峰县、鹤城区、元陵县、辰溪县、
全日制普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对基层就业感兴趣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不包括中央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第一步:填写申请表后,到毕业学校盖章,确认学校状况(第一次申请需要此程序,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请不需要此程序)。第二步:持申请表到就业单位盖章,确认就业。第三步: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相关资料,现场审核。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现场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提交相关信息。第四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财政按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向县财政发放资金。第五步:县级财政向基层就业毕业生发放学费补偿资金。
湖南省毕业十年补学位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已经完成,博士生每年可补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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