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起,无船运输业务备案通过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各级管理部门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进行业务处理,申请人登录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端(
)业务申报。如果申请人没有本系统的账户,需要先注册。
无船承运人登记流程
点击主页用户登录模块的注册按钮。
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不含上海无船承运人和通过上海代理机构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境外企业)通过注册界面中的现有证书企业注册/注册企业新账户功能进行注册。
无船舶承运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上海无船承运人、通过上海代理机构申请无船舶承运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境外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功能进行登记。这是因为在无船承运业务改为备案之前,上海的无船承运业务没有得到系统的批准,因此上海的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书在系统中不完整。验证企业信息时,只填写企业名称(必须与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书中的企业名称相同)。如果公司名称已更改,应在具体业务前以旧名注册。)
机构及业务权限信息,业务类型选择:国内、国际、海峡、邮轮及港口业务。本省或本市航管部门选择上级机构。业务选择菜单选择:申报系统国际航运菜单。否则无法进行备案业务。
无船承运人注册注意事项
1.如果上海地区的企业或代理机构通过企业注册功能发现企业已存在!,是因为公司已经在系统中注册或收录了公司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等证书信息。也请通过已有证书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新账号注册。
2.申请人必须注册公司账户进行业务申报,不得使用A公司账户为B公司申请业务。特别是拥有子公司和为多家海外企业申报的代理机构。
3.注册时请注意,系统登录名只能包含小写字母。密码必须包括三种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号。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帐户。
4.机构和业务权限信息选择错误的企业,登录后点击左上角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重新选择正确的,即可正常申请业务。
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的操作
1.在登录界面中,默认使用认证模式:用户名认证。点击登录输入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成功后,点击应用系统中的运政业务申报。
2.进入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输管理业务的国际和港澳航运业务界面。
3.点击左侧MENU备案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4.填写申请信息和企业基本信息,点击提交。备案类型的选择必须选择新的(这里的新增特别是指经省批准的无船承运业务,与旧的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无关,无论是否有无船承运资格登记证书,都选择新的。变更是在无船承运业务备案后修改企业信息。终止申请取消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5.提交成功后,将生成申请信息编号,可在代理事项进度查询列表(默认已提交)中审批。
无船承运业务备案业务注意事项
1.备案业务批准后,可将申请人输入主页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2.主页资质查询中无船承运业务资质登记证的有效企业,表现为具有旧无船承运业务资质登记证的企业,与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的有效企业无关。成功备案的企业在该界面找不到。
3.退保业务与备案业务无关,不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详情请本省审批机构。
4.审批工作由各省航空管理部门进行。如需了解业务审批情况,请致电相应省份的航空管理部门。本系统客服无法回答审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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