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无锡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锡教育与发展)〔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实际,现就2022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地域管理、分级责任、教育主管、就近方便、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公立公园和非营利性私立公园提供包容性服务,多渠道接受,规范招生、管理、收费,确保学龄儿童入学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城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学龄儿童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制定辖区内幼儿园的布局和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
增加学位供应,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人口出生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山湾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
按照幼儿园划分招生、儿童相对就近招生的原则
确保学前教育免试就近招生政策全覆盖。
3.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各镇(街道)幼儿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各城镇(街道)、幼儿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实施计划(私立幼儿园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工作、监督报告电话等。幼儿园应通过校园网络等方式,及时披露招生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三、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户籍、房屋、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
新市民子女入学,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2017〕29号)要求实施,各镇(街道)根据区域内公立幼儿园学位空缺情况视情接缺学位的,由民办幼儿园接受。
3.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支援边境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雄牺牲残疾警察子女、勇敢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商人子女、外国人员子女、城市高水平引进人才子女和城市重点项目拆迁子女入学,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鼓励轻度残疾儿童在服务区公立幼儿园学习,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绝。
残疾儿童儿童的残疾类别和程度,应当由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合格专业机构确认或者评估。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中班4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小班3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进入幼儿园。需要延期入学的,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例复印件或者残疾证明,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延期入学。
2、幼儿园儿童: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的适龄新市民子女,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在本市,符合有关条件。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计划。根据辖区内幼儿园的布局和事业计划,各镇(街道)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幼儿园的服务区和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另行发布了关于贵山湾实验幼儿园招生的意见。今年我市
幼儿园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份进行,具体报名时间由各镇街确定。
2.实施网上预注册。学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6月15日前通过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预登记。
3.组织现场验证。幼儿园应该是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
招生公告张贴在学校门口和服务区内的居民密集区,明确服务区的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提交的证件类型。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
办理验证和预测手续,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计划。私立幼儿园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招生工作计划报镇(街道)备案并向公众公开。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家长不得误导虚假虚假信息。
2.实施网上登记。父母或其他愿意报名参加私立幼儿园的法定监护人幼儿园选项入学登记平台中的幼儿园选项,
个人信息登记,填写后到民办幼儿园现场登记,办理入园手续。民办幼儿园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地位
城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和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优化招生服务,及时披露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认真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招生监督检查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
2.加强招生监督检查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
各镇(街道)要加强宣传监督,杜绝学龄儿童上无证幼儿园的现象。适龄儿童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测试或变相测试。不满年龄的儿童不得入园。
3.严格控制班额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适应办园条件,确保各类幼儿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控制班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园的平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有关要求。
4.做好新生体检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12号精神。
新生现场验证登记时,通知
当年7月至8月,家长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疫苗接种证到居住地疫苗接种单位检查疫苗接种情况,如果疫苗接种不到位,将进行疫苗接种和证书补充;新生报名时,儿童疫苗接种证应提交幼儿园再次核实,并送回家长保管;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幼儿园现场验证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为确保幼儿园新生有序进入幼儿园,新生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床上用品费(收费),其余费用在新学期正式注册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残疾儿童、城乡生活津贴对象子女、持有《极端贫困职工优惠证书》的极端贫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确定赡养(监护)人员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免费进入公园。
本文来自《江阴日报-江阴网》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办幼儿园需要什么证和快看!幼儿园招生指南的主要内容已经完成!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办幼儿园需要什么证(快看!幼儿园招生指南来了)》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638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