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学生询问了四川自学考试的学位申请和授予条件。今天,张先生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理解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有本科课程资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批准毕业,表明考生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平均成绩必须符合主考院校的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比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能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主考院校。)
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毕业证书,填写学士学位评估表一式两份,提交最近2英寸免冠照片。
2、市考试机构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应当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考核表、毕业论文原件和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考核表进行审核误后,将于3月底报省考试机构。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每年4月向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推荐考生档案材料和学士学位名单。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应当按照要求逐一对申请学位的人进行评估。通过考试并授予学士学位的,不予补充。
不授予对象
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违反学校和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的四项基本原则;
2.考试期间处理违纪舞弊行为的;
3.未取得外语统一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的。
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外语学位考试的考生应在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的,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语考试证书到主考学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相关学校审核,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结果后,报主考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应当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缴纳考试、考试等费用。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省学位办备案,并送省自考办备查。
补授情况
原则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将不再补充。详情请各地考办。
证书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应当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大学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出国留学等。澳大利亚和英国的高等院校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学学位。
以往毕业生补充学士学位和四川自学考试指南:学位申请和授予的主要内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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