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证明。该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你的毕业证或者学位证丢失或者损坏,也不用太担心。有一个补救办法。按照上面的规定去学校领证就行了。
申请学位证或证书所需材料毕业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册书(学位证)(请尽量提供核实);
3.两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一般申请表可以从你学校官网下载。
以下是理科学位证书的相关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在当地日报上刊登损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书、审批表、挂失发票、报纸依次到毕业科室、档案室,复印:学籍汇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
4.学院教务处接收《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从学院教务处接收《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5.学位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颁发学位办公室证书。
如果没时间上学,可以找别人。记得加委托书,提醒别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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