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复印件;
(四)经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经营司机资格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填写《云南省班线客运运营申请表》,并按申请中列出的项目和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无污染,变更,印章清晰有效。
昆明市道路运输营业执照样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包括经营范围变更)
1.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经营许可
2.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B)经营许可
3.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营业执照
4.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营业执照
5.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非专业)
6.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非专业)
市、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条例》
(一)运输车辆经营业务并通过检测的运输车辆:
1.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运营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2.车辆外形尺寸、轴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形尺寸、轴载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的其他要求:
1、从事冷藏、罐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有适合运输货物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1)集装箱车辆应配备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国际集装箱运输车辆前牵引力在145千瓦(含)以上,拖车吨位在20吨(含)以上。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司机: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岁;
3、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制;
8.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表9)【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应提供《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者基本信息收集表(表1)》(表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息登记表》(表3);
(三)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检测证书复印件(新车必须出具购车发票或拟购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买时间等,旧车必须出具行驶证复印件和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证18元
[处理流程]流程二
【牌照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昆明昆明市道路运输证书
申请搬运公司的申请怎么写?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证18元
[处理流程]流程二
【牌照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昆明昆明市道路运输证书
申请搬运公司的申请怎么写?
最好有个样本!1.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申请人应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
2.从事客运运营的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反映真实情况:
1.从事班线客运运营的可行性方案,包括:
(1)申请班线实载率预测分析方案及相关班线车辆运行情况;
(二)客运管理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
(3)投资资金及资金回收分析报告。
2.车辆级别、型号、座位数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所有文本材料,包括:
(三)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制度;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度。
2.车辆级别、型号、座位数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所有文本材料,包括:
(三)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制度;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5)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度。
4.明确线路和起始、停靠、终点方案。
5.司机的相关信息包括:
(三)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经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经营司机资格证复印件。
7、合法有效的事故赔偿证明或保险(统一)责任保险合同。
8、违反有关规定终止运行后的车辆处置方案。
3.三名以上经营者提出经营同一客运线路的,按照客运线路招标办法组织许可审批。4.申请办理班线客运手续
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应当向县交通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从事跨县客运经营的,应当向其州、(市)级交通管理处提出申请;
3事跨省、跨州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应当向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提出申请。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属于同级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退还申请材料,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审批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云南省班线客运运营申请表》,并按申请中列出的项目和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无污染,变更,印章清晰有效。
5.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受理职权范围内收到当事人申请时,应当进行受理申请的登记和签收。并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客运的条件。
(2)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反映情况是否真实。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告知其应当纠正的全部内容和有关要求。
(3)审核《云南省班线客运运营申请表》填写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填写要求,是否签字等。
(4)审核正确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登记签收《云南省班线客运运营申请表》,并发给申请人《云南省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申请验收凭证收据》,与申请人联系、查询、回复。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审批过程中,应当注意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考虑客运市场的供需、一般服务、方便群众等因素和法律条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同一线路有三名以上申请人的,应当按照客运线路招标投标规定确定(具体措施由交通部颁布后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州、(市)、县也可以组织试点)。许可的,发放许可证文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并发放相关许可证。如果供过于求的班线确实不适合增加运输能力,则应作出不允许的决定。不允许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自批准经营之月起计算。对于原批准的省级客运线路,自批准确认之月起计算;省际线路自2004年7月1日起计算,具体客运线路运行期限由交通部发布后制定。《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经批准的客运线路可在运营期内填写待定。
在本次实施《道路运输条例》中,对原已确定客运班次发放的临时客运线路标志进行了更换。
7.客运线路营业期届满后需要延续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析线路运输能力的供需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或者通过招标确定可以继续运营的客运线路。对于运输能力大于运输能力、平均实际负荷率低于30%的线路,应当组织招标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终止部分车辆的运营,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作出不再许可的决定,并说明原因。终止客运线路业务或车辆的标准顺序为:
(三)严重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确需吊销营业执照;
(4)安全事故多、服务质量差记录多的车辆。
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处理终止班线经营许可决定。
8.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支持运输企业通过联合、合并、股份制等形式走大规模、集约化经营的道路。
鼓励运输企业调整车型结构,支持普通客车调整为高直快客车,提高车辆档次,掌握以下原则:
1.道路等级应符合高直快车的要求;
2.车辆技术等级必须高于一级车辆;
3.经营模式为公司经营、非关联、租赁、承包经营;
4.调整后的车辆座椅不得增加。
昆明办理道路运输证需要哪些资料和大量资金?
私营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首先取得道路运输资格证书,带道路运输资格证书刀相关处理点,约300,如果没有道路运输资格证书到昆明交通技术学校注册学习,每月20日以后,学习2天第三天考试。学费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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