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副市长毕红卫上线“市长在线”,共收到来电180个,其中直接接听市民来电44个。淄博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第一时间转有关单位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结178件,因事项较复杂,需要进一步处理的2件,对正在办理的事项,淄博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持续跟踪督办直至办理完毕。
1.张店区市民咨询:其在淄川区工作,与孩子的户口均在张店区,孩子现在张店区就读初中,咨询中考后能否报考淄博四中。
市教育局回复:《淄博市2021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如果初中就读学校在张店,并在张店参加中考,只能参与张店区的高中录取。如果家长是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子女可根据中考成绩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达到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的学校。
2.张店区市民咨询:淄博市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市卫健委回复: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的是原卫生计生委、原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卫发[2017]20号),就诊车辆免费情况有两类:一是门诊患者停车。门诊病人、团体体检人员凭当天治疗凭证(包括当日挂号缴费票据、诊疗或药品缴费凭证、病历或检查结果单等)或相关证明免收当日当次停车费;一次缴费分次连续治疗的患者(包括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连续静脉输液、放化疗等),凭治疗单免收连续治疗期间当日当次停车费。二是住院患者停车。免费时间段:(1)住院和出院当日,凭缴费单据和出院结算手续免费;(2)在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免费(探视时间由各医院制定,大概是早中晚的送餐时间);(3)18时至次日7时时段内凭押金单免费;(4)在院区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3.高新区市民反映:中埠镇中小学于2020年7月划归高新区,但2019年考核奖等未发放,职业年金未落实,交接后保险关系仍在张店区等,要求协调解决。
市教育局回复:成立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涉及高新区与多个区县,相关管理职能衔接工作正在协商沟通、积极推进中。教育部门将与相关区县密切配合,尽快完成教育事项衔接工作,督促区县按照各自职责和时间节点分别抓好落实,切实保障教育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孩子为张店七中美术特长艺考生,在淄博市十七中参加艺考,对艺考成绩有异议,要求监考老师与学生一起复查答卷,给予学生心理疏导。
市教育局回复:淄博第十七中学按照工作流程,组织专人对该考生的成绩(原始打分表、计算过程等)一一进行了核对,确认成绩无误。淄博十七中及时与该考生联系反馈了复核结果,并对该生答卷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提升的地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
5.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0年12月12日在淄博爱灵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缴纳7000元报名早教课程,但培训老师以各种理由拒绝开课。5月7日与商家协商,商家承诺退费,但至今未退,要求尽快退款。
张店区政府回复:经多次协调,被诉方已退还来电人费用。
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2020年10月份发现其移动每月被乱扣费,投诉移动公司后无故被停掉电视、限制网速,并以机械故障为由搪塞,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市移动公司回复:(1)手机每月被多扣费问题。经查询,来电人于2020年10月29日自行操作通过魔百和遥控器方式点击主页中音乐栏目-
百灵K歌业务,页面中已提示具体资费,每月20元。来电人已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短信方式取消。鉴于客户存在误点播的可能,已为其退费20元。(2)经常无故停掉其电视和限制网速,并以机械故障为由搪塞问题。经核查,此情况不存在,电视的使用与手机号码是否欠费有关,不存在人为停机和限制网速情况。
7.淄川区市民反映:其是2020年松龄路东首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02年至2010年企业职工医保费用全部由自己垫付,要求退还企业应承担的部分。
市医保局回复: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7月分两次为企业在职职工补缴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医疗保险费。其中为来电人补缴医疗保险共计108个月,.4元。目前,来电人已就反映问题向淄川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8.张店区市民反映:世茂璀璨龙府小区在出售时宣传就近划片上海路小学、柳泉中学,现开发商表示不保证这样划片,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就近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的依据。”目前世茂璀璨龙府小区尚未交房,该小区房产不能作为划片的依据。上海路小学尚在建设过程中,张店区教育部门正在对柳泉中学周边生源情况进行测算分析,具体招生区域预计7月上旬面向社会公布。
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为璀璨龙府小区业主,购房时开发商告知该小区可入学柳泉中学、上海路小学,要求按开发商承诺的划片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同上述问题答复意见。
10.高青县市民反映:其欲从高青人民医院转济宁市中医医院,要求协调开具转诊证明。
市医保局回复:经协调县医院,已为来电人办理转诊手续。
11.张店区市民反映:良乡新村小区已建成1年多了,但小区移动信号差且无法办理宽带,要求协调解决。
张店区政府回复:良乡社区老区飞线情况严重,主要为移动公司前期乱拉线路,未规划路线,导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影响社区整体环境。目前,湖田街道办已介入协调,预计7月11日之前移动公司完成旧村飞线整治,同时拿出新村布线方案,符合社区要求后可以进场。
1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爱人为盲人,1976年至2007年在夏家庄镇医院从事按摩工作,医院一直没有给其爱人缴纳保险,导致其爱人没有退休金,要求协调补缴。
博山区政府回复:来电人的爱人1976年到夏家庄卫生院工作,1976年至1989年在医院工作期间,因是临时工身份,没有办理招工手续,故无法办理保险。1990年来电人办理停薪留职,与其爱人共同从事推拿按摩工作,医院不再承担两人的工资和保险。2012年4月,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医院给来电人的爱人出具了1976年至1990年在院工作证明等资料,协助来电人的爱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约元。自2012年5月其爱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每年调整,现每月领取养老金大约1600元。
13.张店区市民反映:其父亲是淄博新乾劳务派遣公司职工,于2018年退休,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至今未发放,要求协调发放。
市卫健委回复:来电人父亲从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退休,其一次性养老补助应由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予以发放。马尚街道办于2月19日、6月29日到淄博新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督促落实,但公司负责人答复无力承担,不予发放。5月份来电人父亲已到张店区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6月份张店区劳动仲裁委通知本人已超仲裁时效。
14.淄川区市民咨询:松龄街道柳泉生活区的新建幼儿园何时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市教育局回复:淄川区柳泉幼儿园是2021年新建幼儿园,将于9月份投入使用,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淄川区柳泉幼儿园招生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进行,届时该园招生简章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外公布。
15.高新区市民咨询:其在高新区阳光花园有房产,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均不在淄博,孩子小学在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就读,初中是否可以参与划片。
市教育局回复:按照《淄博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国办学校新生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的要求,非高新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不动产证(已交房入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交房入住证明)或高新区有效居住证。二是父母一方在高新区(或张店区)合法稳定就业,截至6月30日不少于四个月,具有在高新区(或张店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3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根据全区教育资源情况和提供的居住情况、房产证件类型、日期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不参与划片。
16.高青县市民反映:2021年5月高青县体育馆对外开放,北馆是羽毛球场地,南馆是篮球场地,但一有活动就占用羽毛球馆,认为规划不合理,影响羽毛球设施使用寿命,要求合理规划利用体育馆的各个场馆。
市体育局回复:高青县体育馆提升改造后,为满足不同群众的健身需求,拟将南北两个馆轮换使用,每半年轮换一次,尽量减少羽毛球场地地胶卷放次数,延长地胶使用寿命。南馆和北馆在无任何大型活动时,周一至周五免费开放时间为8:00-11:30,14:00-21:00,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为8:00-21:00,如遇大型活动,将提前进行公示,场地优先用于活动。
17.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前期到淄博市中心医院老院区看病,但医保卡无法使用,要求核实原因;张店区多家幼儿园放学后保安管理、秩序维护不到位,要求调查治理。
市医保局回复:经多次电话联系来电人询问当时具体情况,均未说明。经与中心医院对接,院方反映没有遇到该类问题。我局已将相关政策向来电人详细解释说明,来电人如遇到医保卡使用中的问题,可以及时反映,将尽快调查解决。
市教育局回复:目前,全市学校幼儿园均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要求配备保安员,保安员执勤时着保安服,配备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维护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将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岗位培训,规范保安员上岗执勤;加强“护学岗”建设,严格落实校门口值班制度和人员车辆出入审查登记制度,维护好上放学期间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切实保障好广大学生的安全。
1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老伴2018年因膀胱癌将膀胱切除,已办理慢性病,但使用的造口袋子、粘袋子的膏以及尿路导管价格昂贵、无法报销,现济南、青岛、东营等市均能报销辅助材料,要求协调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经研究,参照省直及其他地市的做法,我市将肿瘤术后临床必需的造口袋子等医用材料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下一步,医保经办机构完成经办流程的制定和项目信息维护工作,启动报销程序。
19.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稷下路133甲1华路城市书房的负责人,书房于2018年开始设计装修,现已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已向临淄区文化局申请城市书房公益项目,但因书房靠近临淄一中,经营期间临淄一中领导干预并拖欠餐费40余万元,学校以各种理由多次给书房停水、停电并要求书房关门,导致公益项目不能正常经营,要求协调解决。
临淄区政府回复:(1)经调查,2019年5月1日临淄区图书馆与来电人所在的山东华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建设“城市书房”,由来电人提供场地、装修、家具等和运营费用,临淄区图书馆提供图书及相关设备,合同约定协议期限为两年,到期后终止或续签。目前签订合同已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因来电人方存在经济纠纷,导致城市书房不能正常运营,因此合同未续签。(2)营业期间临淄一中领导干预并拖欠餐费40余万元问题。经调查,“城市书房”与“青少年儿童生活体验中心”位于同一楼内。“城市书房”项目系来电人与临淄区图书馆签订合同;“青少年儿童生活体验中心”项目系上海零加公司与临淄一中签订的协议。临淄一中教师通过学校工会购买餐票,凭票到“青少年儿童生活体验中心”就餐,学校负责与上海零加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餐费结算。其反映“营业期间临淄一中领导干预并拖欠餐费40余万元”问题实际为来电人与上海零加公司的经济纠纷。经区教体局、临淄一中与上海零加公司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上海零加公司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临淄一中以各种理由多次给书房停水、停电以及要求书房关门问题。实际是因临淄一中变压器老化,超负荷造成停电,并非人为。另外,中考期间,为保障临淄一中考点用电安全,对城市书房所在的整栋楼房暂停供电,造成来电人误会。前期因校外供水主管线破裂和五楼消防管线整改,各停水一次。停水、停电时临淄一中都告知了来电人单位原因,不存在故意停水停电,要求关门的情况。
2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母亲为鲁信花园小区业主,近期广电公司告知需收费更换机顶盒,但机顶盒正常使用,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市广电网络公司回复:已为来电人讲解了更换为超高清4K机顶盒的好处,来电人同意更换,已于6月26日上门为其安装好超高清4K机顶盒,来电人表示满意。
21.周村区市民反映:其是碧桂园小区业主,小区自入住后健身器材偏少,建议在小区内增设健身器材;北郊镇中学孝妇河大桥至碧桂园小区北门路段没有路灯,且该段道路坑洼不平,雨后积水严重,建议增设路灯并维修路面;碧桂园小区内无卫生服务站和医院,建议增设卫生服务站和医院,方便居民就医;建议小区内或附近增设城市书屋;小区门口只有96路、291路公交车,建议增设公交线路及站点;96路票价为4元,认为票价过高,建议改为1元票价。
周村区政府回复:(1)建议小区增设健身器材问题。区教育与体育局与北郊镇政府、碧桂园社区相关负责人联合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摸排,目前整个小区健身器材有百余件。下一步,将适时在小区相应位置更新或增设成年人健身器材,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2)北郊镇中学孝妇河大桥至碧桂园小区北门路段未有路灯,道路坑洼不平问题。将结合孝妇河文化休闲观光带建设,解决该段没有路灯的问题。根据观光带建设计划,将于10月份开始动工,预计12月31日前安装完毕。路面坑洼问题已维修完毕。(3)建议增设卫生服务站和医院问题。目前,居委会正在与开发商积极协调房屋选址,待房屋问题解决后,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设立碧桂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申请,力争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4)建议小区内或附近增设城市书屋问题。根据《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意见》,因碧桂园社区办公用房尚不充足,达不到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目前不具备建城市书房的条件。但是经碧桂园社区居委会积极协调场所,准备建设农家书屋,力争2021年12月31日前为社区居民提供书屋文化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小区附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开通291路(市中心医院西院区—大七村),乘客目前可先乘坐该线路出行,公司暂无相关线路调整计划。下一步,将结合《淄博市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规划》在线路开通或优化时给予考虑其他公交线路。96路为公司区间运营线路,票价严格按照淄发改[2020]5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不适合对其票价进行调整。7月1日起,老年人、三属、退役军人、伤残人士均可以免费乘坐96路。
22.高青县市民反映:其家属患有渐冻症,生活不能自理,每天使用呼吸机维持生命,现家庭贫困,求助协助办理慢性病、给予相关补助。
市医保局回复:因目前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中无渐冻症,无法为其办理慢性病。根据《关于建立门诊慢性病准入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发〔2020〕46号)规定:“对未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少见病种,上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门诊慢性病病种人均医疗费的,由参保人自公布人均医疗费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上年度少见病种门诊医疗费比照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规定给予补助。”来电人自2018年患病至今,家属多渠道为其求医购药,有些无发票。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来电人讲明医保政策,一再嘱咐病人家属一定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及明细,可以按照申报少见病病种进行报销。
23.高青县市民咨询:其是木李镇尚家村残疾人,安装有线电视是否有优惠政策。
市广电网络公司:来电人持有《残疾军人证》,并且是二级残疾,可以享受收视费50%的优惠,已为来电人办理好。
24.张店区市民建议:物理和化学现在初中升学考试中属于等级测试,不纳入中考录取测试范围内。但国家发文中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应加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的学习,2020年8月26日淄博市教育部门出台将物理、化学、政治三门学科纳入中考范围的征求意见稿,但至今未成文,建议尽快改革。
市教育局回复:中考招生改革系重大教育改革事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为了新中考方案更有利于淄博孩子成长、更能凝聚最大共识,市教育局进行了更细致、深入的调研。下一步将加快工作节奏,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工作。
25.张店区市民反映:齐丰幼儿园进行整体搬迁,现告知家长可选择跟随幼儿园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或者留在老校区等待新幼儿园管理,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全市教育资源统一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进展,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原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将于今年秋季搬迁至新园办园(新园位于中润大道以南、市职业病防治院以西),原址将由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继续举办公办幼儿园。为确保办园秩序持续稳定,一是齐丰幼儿园每周设园长接待日,充分征求家长意愿,减少家长的担忧和顾虑。二是齐星幼儿园教师提前进入班级与家长及幼儿熟悉过渡,召开班级家长会积极做好衔接工作。三是结合家长意愿和幼儿情况,将留园的同班幼儿编到同一个班级,每班安排一名专职教师陪同幼儿进行过渡。
2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使用联通手机号码,欲拆除宽带并办理携号转网,但营业厅以用户套餐合约优惠未到期,宽带无法销户等为由不予办理,要求协调处理。
市联通公司回复:来电人使用的手机号产品为山东冰激凌129元档(山东)套餐,截至2021年6月,合约履行18个月,还余18个月结束。目前,已与来电人协商一致,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来电人表示满意认可。
27.张店区市民反映:福园小区健身器材配套不完善,要求增设。
张店区政府回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张店区体育局、社区和福园物业核实情况,新建住房标准均达到要求,物业表示会在现有健身器材的基础上尽快选址,在园区其他合适的位置上再安装7处健身器材,预计8月31日之前安装完毕。
28.桓台县市民建议:原北辛小学和建国小学合并到索镇一中,原两所小学师资差,建议合并后调入骨干老师担任主任。
市教育局回复:待新学校组建后,桓台县将认真研究,由学校根据教师队伍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班级管理能力和学科教学能力,选派合适人选担任班主任。
29.张店区市民反映:其1月14日因两髀疼痛至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疼痛科就诊,1月19日至22日分别在院做等离子微创、松解肌肉及脊柱穿刺手术,术后至今一直存在腰部疼痛难忍情况,至医院做核磁共振为腰部神经高信号、软组织肿胀情况,医患纠纷办公室称经核实整个手术及治疗过程无问题。其又至省齐鲁医院及多家医院专家问诊,皆告知其两髀疼痛不是腰部脊柱病症,认为属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此事故不合理,要求出具解决方案。
市卫健委回复:来电人因腰臀部阵发性疼痛于2021年1月15日以“盘源性腰痛”入住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疼痛科。经对症治疗,来电人于1月24日好转出院。4月6日来电人对其住院期间的治疗方式提出异议,投诉至医院医患办。经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患者诊断明确,治疗原则正确,无并发症发生,治疗符合治疗规范。来电人于5月8日已就反映问题与医院方自愿协商签订调解协议书,其中纠纷一次性终结条款具备约束医患双方的法律效力。若来电人仍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院将积极配合。
30.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户口在周村区,已购买凯瑞碧园小区的房屋,有房产证,现孩子在凯瑞北校上学,咨询小学升初中如不迁户口能否参与划片;建议取消使用户口及房产证入学,仅使用房产证就近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1)张店区公办中小学划片入学条件一直要求“须为张店区内户口,以房产为准划片”。来电人若希望孩子在张店区划片入学,可将一名监护人及孩子的户籍迁移到张店区,按照张店区户籍学生相关条件进行入学报名。若不迁户口,可参考张店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办理入学。按照往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区外户口到张店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需要进入初中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张店区合法务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住址为准,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2)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张店区尚不具备取消使用户口仅使用房产证入学的条件。
31.张店区市民反映:张店区逸景阳光小区中学划片齐盛学校,该小区紧邻柳泉中学,要求就近入学。
市教育局回复:柳泉中学承担实验性教育教学任务,2016年学校建成投用时周边小区尚未完全建成,因此学校采取按范围招生的方式进行招生,且招生范围根据每年情况进行调整。随着周边小区陆续建成,生源逐渐增多,学校将从按范围招生向按片区招生过渡,2021年招生区域会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统筹考虑。目前,张店区教育部门正在对柳泉中学周边生源情况进行测算分析,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该校招生片区。《张店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中小学招生片区情况预计7月上旬面向社会公布,柳泉中学具体招生区域将随同张店区一同公布。
32.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龙凤苑B区居民,该小区附近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齐丰(橡树湾)幼儿园均无法报名,咨询该小区就近可到哪个幼儿园。
市教育局回复:来电人咨询的“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为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是龙凤苑小区的配套幼儿园。根据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规定,配套幼儿园要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来电人作为龙凤苑B区居民,其子女可优先到张店区龙凤幼儿园报名入园。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将于7月上旬发布。各幼儿园将在招生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将通过平台统一报名。家长可随时关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区政府网站及市区各新闻媒体等了解相关信息。
33.桓台县市民咨询:其患有骨髓纤维化,属于骨髓增殖性肿瘤,咨询能否办理慢性病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按照《建立门诊慢性病准入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发〔2020〕46号)规定,骨髓纤维化不属于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但该病属于骨髓增殖性肿瘤,如达到恶性肿瘤标准,可以按照恶性肿瘤类别备案。经协调桓台县人民医院调取来电人住院病历,并参考市级肿瘤医院专家意见,认为其所患疾病属于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符合恶性肿瘤慢性病标准。已为其办理了门诊慢性病备案,可就近选择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签约购药。
34.张店区市民建议:教育部门在人才招聘时,增加淄博户籍的非双一流学校,如山东师范、曲阜师范、鲁中大学、聊城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的招聘比例。
市教育局回复:省教育、人社部门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精神,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条件。我市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未将“双一流”高校等作为限制条件,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院校毕业生均在招聘范围内。
35.高新区市民咨询:高新区三中现在建设进度及何时能建成。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淄博高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淄博市“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建设计划,高新区文教卫中心、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充分调研周边小区、学位增长、学校布局等情况,在柳泉路与齐新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规划建设高新区第三中学,计划建设启动时间为2023年,建设周期2—3年。
36.张店区市民建议:张店区中小学学校在放假前发放下学期的书,方便假期预习使用。
市教育局回复:目前山东省新华书店正在调度全省各地市新华书店,统计下半年教材预报数,根据预报数启动教材印刷工作,按照“课前”到书的原则,加快教材发放工作。
37.淄川区市民反映:6月21日淄博四中健美操专业考试,考试中较多考生动作不到位,成绩却很高,其孩子在淄博市参加的所有健美操比赛中都是数一数二,但成绩却不理想,要求核查成绩。
市教育局回复:经调查,淄博四中严格按照《202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健美操专业考试,考官选聘程序严格并执行保密规定,考官均为从外地选聘的专业人员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考试全程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考试流程符合规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按照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如果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由本人提交成绩复核申请,依规定进行复核。
38.张店区市民反映:其是高青县医疗事业编制人员,服务期五年,现市出台回乡政策,高青调入张店与服务期是否冲突,该规定是淄博市统一规定还是区县自行协商。
市卫健委回复:经与市委编办沟通,根据淄博人才金政37条第18条规定: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该政策仅适于淄博籍外地市事业单位职工返回淄博调动安置,不适用于市内跨区县调动。市内区县间调动由相关区县协商确定。
39.桓台县市民反映:其已离异,女儿抚养权归前夫,在桓台县城南学校就读,现其向学校申请女儿转学,学校表示因抚养权归父亲,不具备申请转学的资格,但依据相关规定,确需转学可由孩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要求协调办理转学。
市教育局回复:来电人要求为孩子办理转学,但孩子父亲(抚养权人)拒绝为其转学。桓台县教体局和桓台城南学校就该事多次进行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教育部门和学校将继续努力协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为该生提供服务。
40.张店区市民反映:潘南小学附近市直一幼欲于2022年搬至文昌湖区,导致附近无公立幼儿园,要求解决。
市教育局回复: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市直一幼)现无搬迁计划,将继续在原址招生办园。下一步将持续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东部城区居民子女入园保障会进一步加强。
41.张店区市民反映:其妻子2018年左右在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羊水穿刺,检查结果正常,但孩子出生后耳聋听觉极差,认为属于医疗事故,要求尽快出具解决方案。
市卫健委回复:来电人反映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立案号为(2021)鲁0303法鉴字154号,具体结果建议耐心等待法院裁判。
42.高新区市民咨询:金科学府附近柳泉路与齐新大道交叉口北侧规划了一所学校,但一直未动工,咨询施工进度以及交付使用时间。
市教育局回复:根据高新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淄博市“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段学校建设计划,高新区文教卫中心、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充分调研周边小区、学位增长、学校布局等情况,在柳泉路与齐新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规划建设高新区第三中学,计划建设启动时间为2023年,建设周期2—3年。
43.博山区市民反映: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已开放体育场地,但市民进入需社区开具进场证,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认为程序过于繁琐;青龙山体育公园项目规划至今无进展,咨询何时建成。
博山区政府回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保障小学生健康和安全,根据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需要入校锻炼的市民,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到辖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审验通过后发放‘健康博山’运动卡。市民可持‘健康博山’运动卡按规定时间进行锻炼”,“各镇、街道、开发区(社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校承载能力,将《居民进出学校健身承诺书》和《居民体检证明》作为审核办理居民申请进出学校健身运动卡的必要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予以登记审核(本校学生凭学生证免费办理,对患有严重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锻炼的人群原则上不予办理)。从而有序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因此,需进入学校体育锻炼的居民在办理健身运动卡的过程中提供相关身份及健康证明材料是正常流程。
市体育局回复:自2017年开始,博山区多次在淄博及其他地市寻找合作商对体育公园建设以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共同开发,一直未寻找到合适合作方,期间更换过设计单位和勘探单位。原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工程勘探及项目建设总平面图前期已完成,但因当时方案设计是与周边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因另一建设项目已取消,青龙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需重新更改相关设计后再推进实施,此项目目前还处在规划论证阶段。
44.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专业为戏剧影视美术专业,因教师招聘中未招收该专业,咨询张店区教体局时被告知可自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上传学校证明,但招聘系统无法上传学校证明资料,导致无法报名考试,要求将其所学专业纳入招聘范围。
市教育局回复:(1)根据《2021年淄博市张店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本科专业的要求,戏剧影视美术专业不在2021年招聘专业范围之内。经电话沟通了解,来电人在今年的教师招考过程中未联系张店区教体局或南部城区学校主管部门,其反映无法上传学校证明资料的问题不存在。(2)2022年张店区教体局将会根据师资队伍缺口,科学规范设置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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