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其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方式,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说,“这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上大专,还可以上本科。这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生的发展通道,将大大提高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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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实训室学习汽修技术。新华社记者胡摄
:Xi安石化技校,化工专业的学生在做实验。新华社记者刘晓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的学生们正在上实训课。
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表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突破升学瓶颈,畅通发展通道。
大大提高学生对中职学校的热情。
在广东工业大学的实训教室里,叶荣坤正在机械设备前认真操作。回忆起自己一步步考上中等职业学校本科的经历,叶荣坤坦言:“现在看来,选择职业教育是非常正确的。”
叶荣坤是广东省应用型本科院校“中职升本科”招生改革的受益者。
初中毕业后,叶荣坤来到刘乐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当时我很焦虑,觉得自己脱离了大学生活。但在老师的鼓励下,通过对各项政策的了解,我发现只要在自己擅长的技术实践领域努力,还是有希望考上大学的。”最终,叶荣坤靠自己的不断努力通过了职业高考,成为了一名大学生。
据了解,自教育部启动本科职业教育试点以来,目前全国共有32所本科职业学校,在校本科生12.93万人。
一项改革措施成功实施,但职教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仍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正式实施,高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瓶颈将被进一步打破。
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其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方式,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法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当设置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专门职业学校应当设置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说,“这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上大专,还可以上本科。这就畅通了职校生从t
此外,为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合,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一方面明确国家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职业培训的学分、资格等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和高等院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和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和劳动教育。
促进产教融合,实现共赢
摸清企业用人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精准度。
“10米高的脚手架,我不到1分钟就能爬上去。”闫永成是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工班的学生。毕业后,他来到张吉淮铁路柏子庄隧道,成为一名桥隧工人。
每天,严永成都要爬上脚手架,一个个敲开隧道的拱顶,仔细排查隧道的隐患。包工头对闫永成评价很高:技术高,能吃苦。他是行业紧缺的优秀人才,为确保铁路安全顺利开通做出了重要贡献。
职业人才的培养更符合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得益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好政策。“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精准度,解决学校人才培养‘一热’和实践中人才供需‘两张皮’的问题。”湖南高速铁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吴非常自豪,因为他培养的学生在工作中得到高度评价。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更加明确了职业教育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总则中,还强调国家要发挥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优质职业教育。
在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之前的“产教结合”。
“以前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企业和学校的关系类似于‘朋友帮忙’,很不稳定。”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天山表示,“融合”就是整合,企业和学校共同投资,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实现共赢。
为发挥鼓励引导作用,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产教融合企业的,按规定给予财政、金融、土地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等税费优惠。
“在实践过程中,开办职业教育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大约是普通教育的3倍。”曾天山认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应该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之间寻求一种组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的投入。
突出就业导向,营造公平环境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应聘的录用条件。
在北京,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刘普元(音译)是一名在校学生
如今,越来越多“技能改变命运,技能成就生活”的故事正在全国各地上演。
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是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的亮点之一。“为什么叫职业教育?教育是为了职业,教育是为了就业。学什么就做什么,学什么就做什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在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时直言不讳。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学生就业的公平性,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就业、录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聘技术技能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并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的重要条件。公开招聘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岗位的事业单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在清华大学基础工业培训中心,30多名高职毕业生被聘为教师。“感谢单位因岗选人、不问出身的用人政策。”实训中心设计与样机实验室副主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杨忠昌说,“在实训中心,高职毕业生占1/3,属于工程技术系列,从薪资待遇和上升空间来说都很有保障。”
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拥有11200所职业学校,学生超过3000万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说。
(孟星月参与采写)
布局:王哲平
作者:本报记者丁雅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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