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省示范高中指标=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初中入学考试报名人数)÷市区初中考生总数)×60%+(当年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当年市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40%〕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马鞍山初中毕业证书和2022年马鞍山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2年马鞍山普通高中
招生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规划》和教育部九部门发布的《县级普通高中十四五发展促进行动计划》(教学基础)〔2021〕8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要求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录取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2.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物、信息技术、音乐、艺术等试合格。
2.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物、信息技术、音乐、艺术等试合格。
(二)原则和依据
坚持综合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者、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依据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健康考试成绩、综合质量评价水平总值、政策加分;
二是省统考各科成绩总值(省统考各科成绩按省统考各科成绩)A、B、C、D分别给4、3、2、1分,各等级之和为等级总值);
三是考生志愿。每批学校录取时,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术水平考试总分平行时,首先比较省级统一考试各科目总分,然后比较综合质量等级总分。如果仍然不能区分,则一起录取。
(3)成绩的构成和呈现
1.省统考各科成绩
2022年,省统考各科卷面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道德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每科按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考生成绩为A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级。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术水平考试相应学科总分,作为综合质量评价社会实践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健康考试成绩
体育健康考试满分6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计入考生实际得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4.综合质量评价结果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教秘书〔2018〕165号)精神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视为一门学科,满分20分。
4.综合质量评价结果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教秘书〔2018〕165号)精神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视为一门学科,满分20分。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四)考生自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查询。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考生志愿。
二、招生方式
(一)市区招生办法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马教秘书〔2018〕165号)和《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的通知》(马教秘书〔2019〕102号)精神,2022年扣除四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扣除特殊学生后,仍实行100%分配给市区初中的政策。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
省示范高中指标=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初中入学考试报名人数)÷市区初中考生总数)×60%+(当年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当年市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40%〕
各初中已报名参加高中入学考试,但未参加学术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作为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学生的分配基数。
博望区申请市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作为注册点,按照上述方法分配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学生。
博望区申请市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作为注册点,按照上述方法分配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学生。
(2)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数量。市二中招生计划988人,扣除国际班、体育、艺术、信息专业学生划71人后,将917人分配到各初中;红星中学招生计划936人,扣除体育(含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计划26人后,将910人分配到各初中;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728人,扣除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长生计划105人后,将623人分配到初中;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728人,扣除宏志班、体育艺术专业学生计划65人后,将663人分配到初中。
2.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2022年,平行志愿招生将继续实施体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如下:
(1)提前批次。市二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空乘班等特色班、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市二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空乘班等特色班、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
设置专业学生、专业班、独立招生三种志愿者,考生可以在三种类型之间报告,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为: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本批录取后,缺额计划将纳入本校后续批录取。
(2)第一批。本批市区四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录取。设置A、B、C、D四名平行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分配到初中的指标限额内备案录取。
本批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和可按规定补录的提前批次空缺计划将及时公布,志愿补录将公开征集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如果有不止一所所,将根据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备案。
(3)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可按规定补录的提前批次空缺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名平行志愿者,按照上述平行志愿者的原则备案录取。
该批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志愿补录将公开征集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如果有不止一所所,将根据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备案。
(二)各县招生办法
2022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给初中的政策。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各县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给初中的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让学生和家长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指标学生的分配政策。
2.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市二中博望分校本批招收当涂县计划及相关学校特色班、特长生计划。有两种类型的志愿者:特殊学生和特殊班。考生可以同时报告,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为:特长生、特色班。本批录取后,缺额计划将纳入本校后续批录取。
(2)第一批。本批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录取。设置A、B、C三名平行志愿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限额内备案录取。
本批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和可按规定补录的提前批次空缺计划将及时公布,志愿补录将公开征集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如果有不止一所缺额学校,平行志愿录取将根据缺额学校的数量进行补录。
(3)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和可按规定补录的提前批次空缺计划,本批次录取。设置A、B、C三名平行志愿者,按照上述平行志愿者的原则备案录取。
该批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志愿补录将公开征集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如果有不止一所缺额学校,平行志愿录取将根据缺额学校的数量进行补录。
三、相关政策法规
(一)三县公立普通高中只在本县招生,市区公立普通高中原则上只在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招生。二中博望分校可招收博望区考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当地公立普通高中一致,实现同步招生;学生不足的,市教育局可以调整和安排全市招生计划。
(二)只有实际在籍,初中学习满三
年度考生只能在高中入学考试中填写指标学生的志愿者。市市公立初中和私立学校的学生人数不作为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学生的分配基数。选择市公立学校的学生不得申请市第二中学和红星中学;私立学校超出计划的学生不得填写指标学生的志愿者。
(三)在我市就读的外国学生,由所在学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其他地方学习的学生将由当地学校进行综合质量评估,并将结果带回报名点。如果没有综合质量评价结果,各维度的等级分数将以C级计算。
(4)博望区三年级毕业生选择城市注册的,按城市考生招生;选择当涂县注册的,按当涂县考生招生。原示范园区初中毕业生各类招生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安师大附属郑浦港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安师大附属郑浦港学校招生政策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五)规范普通高中各班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省教育部备案。同时,严格控制规模,完善科学、开放、公平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评价。公立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符合同批次学校的录取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同级学校或普通班。
(6)市教育局根据相关办学标准和当地学生情况,根据职业普及比例协调的要求,明确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法。确定招生计划后,不得随意变更,并将发布的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要落实禁止招收借读生的规定。学校要科学合理地编课,严防大班额。
(七)民办普通高中应当公开自主招生办法和标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中考后必须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5%,招生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当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手册、广告和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八)各县教育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地区特长生招生办法。各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特长生和特色班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和特色班必须提前通过招生学校考试,符合规定要求。
(九)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打印并加盖市教育招生专用章。
四、招生安排
6月20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加试;7月5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同时,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9日公布市示范高中指标学生分配数;7月12日至14日组织考生在线填写志愿者;7月3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普通高中
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招生过程监管。要以“十个严禁”要求为基准,对涉及提前组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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