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表明被收养人由谁监护。找不到生父母弃婴、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证明。
被收养人为孤儿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
领养证样本图片
有足够的条件可以做。
1.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是否有子女和被收养人抚养教育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表明被收养人由谁监护。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和下列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在医学上收养子女。找不到生父母弃婴、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证明。
领养证需要什么证明?
如何办理收养登记证?
一、收养登记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⑵失去父母的孤儿;⑶找不到父母弃婴和孩子;⑷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子女;⑸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子女(可不受14岁以下限制);⑹继子女(可不受14岁以下限制)。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无子女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子女和继子女);⑵有能力抚养受收养人;⑶医学上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⑷30岁以上(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⑴被收养人的监护人;⑵社会福利机构;⑶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当事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收养人申请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收养目的、子女保证);
二、收养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有教育抚养能力和无不良行为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健康证明;
5.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不能生育证明;
7.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县级以上日报或电视台发布公告,查找弃婴(儿);
被收养人为孤儿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
被收养人为孤儿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有两张单人照片和两寸照片;
2、监护人为收养人提供实际监护责任证明;
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供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协议(超生的,应当提供超生处罚清的证明);
4.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特殊证明;
5.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收养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或者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6.当事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实际上形成了收养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对方下路不明,也可通过登报发出公告,或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声明。
如对方下路不明,也可通过登报发出公告,或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声明。
收养证明是什么?收养孩子的证明是收养孩子还是申请准收养?
我的意思是收养前还是收养后?1.收养证书,即收养登记证书,证明了国家认可的收养关系,涉及等一系列问题。
《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籍登记。
2.办理收养证所需的一般材料:
(1)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
(2)收养人有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如无县级以上生育或医院证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报案证明属实。
(四)收养人夫妻持当地户口和身份证到收养机关办理手续。
(五)民政部门审查合格办理收养登记。当然,在收养孩子之前办理收养证是合法的。祝你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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