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重点建设专业(组)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只使用专业名称,通过毕业资格考试和学位资格考试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
枣庄学院毕业证书
2020年枣庄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为保障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监督的枣庄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成立的枣庄师范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成立的工业中学)并入我校。王梓坤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姚建全教授为名誉校长。
学校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兼爱、尚贤、博物馆、戴行的校训
学校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7亿元。图书馆藏书148.16万册,电子书195.17万册,电子期刊9.02万册。学校招收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全日制本专科生1.9万人。
学校有1360名教职工专职教师10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9人,博士258人,全国人才10人,泰山学者18人,山东省大学黄大年教师团队1人。
学校拥有教学院(系)22个,普通本科专业62个,专业38个。建立了文学、科学、工程、管理、教育、历史、经济、法律、艺术、农业等10个学科的交叉整合、相互支持和协调发展的应用学科专业体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重点建设专业(组)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
深化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近三届毕业生1594人考研,其中421人考研中国科学院、985、211所大学。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毕业生业生的素质。
学校以国内知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产教融合协同教育工程成效显著。中兴通讯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大学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2019年山东省第十二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获批)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 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AI 智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等7个产教融合促进项目全部落户学校。2018年11月,学校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了《产业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学校战略合作协议》,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办,山东省教育厅支持。2018年11月,学校举办了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办、山东省教育部支持的产业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并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了《产业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实验学校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产业教育一体化、协同教育工作处于全国高校的前沿。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山东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所、山东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石榴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重点行业事故预防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文化研究传播中心等省级研究平台8个、市科研平台43个,山东省青年创新团队8支。
学校是山东省第一批研究生联合培训基地,与天津大学激光光电子研究所联合培训博士生,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聊城大学联合培训博士生。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300多个国家、省、部级高级科研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项目700多个;发表学术论文5000多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800多篇文章;专业出版,教材170余本;国家专利110余项;省部级科研奖15项,地级科研奖400多项。学校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与枣庄市和地方企业建立了100多家产学研合作机构。学校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与枣庄市和地方企业建立了100多家产学研合作机构。
学校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大利亚和台湾14个国家的5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学生教育等项目。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言教学研究为载体,与中国世界语言协会共同建设了世界上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言博物馆,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纪委监督招生工作,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十五条备案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备案比例。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招生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开放、择优的原则
(一)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同时,根据生源地规定的排名确定原则,优先录取排名较高的。
(二)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
考生进档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利用山东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分数较高的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利用山东省文学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优先。
音乐专业:利用音乐联合考试(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优先。
舞蹈专业:利用舞蹈联合考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的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优先。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利用舞蹈专业联合考试(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优先。
舞蹈表演(校企合作)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需满足以下身体要求:
1.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体重:小于身高(cm)-110(cm)(1 10%);
3.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没有明显的疤痕和斑点。
以高考体检表为准,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退档。
以高考体检表为准,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退出档案。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专业成绩×750/100×70% 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成绩进行选拔。
2.山东省外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省相关专业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考生进入档案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和委培师范生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只使用专业名称,通过毕业资格考试和学位资格考试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
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隐瞒既往病史或者其他欺诈行为的考生真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校状况。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二条收费和退费标准
1.学费按学分制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生因故中途退学的,按照《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退学规定。
第二十三条奖励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5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励、贷款、帮助、补贴、减少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学生贷款、学校无息贷款、国家资助、勤工俭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特殊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补贴、新生入学绿色渠道,确保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考试、面试、电子档案核实、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考试、面试、电子档案检查、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我校有权对不合格的学生作出处理或解雇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以枣庄学院的名义非法招生
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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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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