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表(总部和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4)零售连锁企业委托配送的,应当持有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药品营业执照图样样样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营业执照的颁发、更换、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营业执照
发证、换证、变更、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立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营业执照的颁发、更换、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
药品经营许可证图片样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正副本吗?
食品营业执照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颁发的食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原件和副本。原件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副本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原件和副本。原件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副本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发。
GSP材料认证样本。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
一、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附表1)
在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栏审查意见中,经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必须填写以下情况:
(二)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
(3)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批准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GSP证书到期,提供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GSP认证证书原件;
(五)零售连锁企业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委托配送公司《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六)企业实施GSP情况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验收、维修人员情况表(总部、门店人员职称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施备情况表;
(十)企业所属药品经营企业情况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认证连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十二)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架图;
(十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方向图;
(十四)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十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承诺虚假承担材料的法律责任;
(十六)其他文件、证件;
二、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新的零售连锁店GSP认证检查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二)《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新零售连锁店)(附表2)
(3)新零售店数量和新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证书复印件;
(四)零售连锁企业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委托配送公司《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新零售连锁店情况表(提供新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实施新零售连锁店GSP情况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提供新连锁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及维修人员情况表(提供新连锁店人员技术职称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承诺虚假承担材料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文件、证件;
三、GSP药品零售连锁店申请证书到期或重新认证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二)《GSP认证检查申请书(零售连锁店)(附表3)
(3)认证零售店数量和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五)认证零售连锁店情况表(提供认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认证零售连锁店的实施GSP情况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及维修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店人员技术职称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十)其他文件、证件;
药品管理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单店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申请人:(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验收日期:年月日
1、内容填写要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复印。
2、提交认证申请等申请表时,应当按照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并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2、提交认证申请等申请表时,应当按照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并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3、使用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A4型纸张,注明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邮政编码地址
上年销售额(万元)
(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负责人
质量管理部门
县、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栏12个月内是否经销假冒伪劣药品
经销假冒伪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和审查结果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现场检查时间检查组检查结论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结果公示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审批: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表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职务学位所学专业是否为
填报日期:年月日
1.填写本表时,请附执业药师注册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
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店铺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2注栏中应注明各人员所属店铺的名称。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营业用房面积辅助用房面积办公用房面积备注
药品储存仓库面积备注
特殊管理药品专面积
维修室面积仪器设备注明
其它中药饮片
配送中心配送分配室面积配送中心
运输车辆和设备运输车辆符合药品特性
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无栏目设置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无栏目设置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在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栏目中,铺助用房是指库区内的服务或劳保用房。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编号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备注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2:受理号:
药品管理质量管理规范专项认证申请书
4.内容填写要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复印。
5、提交认证申请等申请表时,应当按照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并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提交认证申请等申请表时,应当按照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并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6、使用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A4型纸张,注明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表(新零售连锁店)
总部GSP现场验证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新零售连锁店汇总表
新增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新增门店员工总数
县、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栏12个月内是否经销假冒伪劣药品
现场检查时间检查组检查结论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结果公示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表
序号姓名职务学位所学专业是否为
1.填写本表时,请附执业药师注册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
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附表3:受理号:
药品管理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7、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修改或复制。
8、提交认证申请等申请表时,应当按照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者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并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9、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型纸张,注明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GSP认证检查申请表(零售连锁店)
认证零售连锁店汇总表
认证店员工总数(总计平方米)
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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