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历证书图片
学历证明是什么?
学校出具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是学校的行政确认行为和法定职责。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应出具相应的证书。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16年12月16日,教育部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生效。
第一节入学注册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应当在登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生身份发现新生入学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违反国家入学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资格期间不具备学籍。学校规定了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和期限。
新生应在入学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考试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不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录取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取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有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确定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息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录取资格。
复查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息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录取资格。
学校规定了复查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登记的,应当办理暂停登记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教育援助,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大学学历证书样本图片
扫描的学历证书什么格式发送?HRjpg图片吗。
我扫描的学历证明是一张jpg图片就这样直接吗?email申请公司吗?可以的啊!
大学没毕业,公司需要提供学历证明怎么办?
大学毕业前需要在公司提供学历证书怎么办?然后你需要去学校办理学校证书,证明你是什么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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