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不颁发,学校不具备颁发证书的资格,因为教育部颁发的免试教学资格认证机构不包括咸阳师范学院的任何专业。除陕西师范大学外,陕西省还有以下大学入围,如下表所示,但可以清楚地看出,没有咸阳师范学院,因此学校暂时没有颁发教学资格证书的资格。
2008年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样本
咸阳师范学院毕业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吗?
咸阳师范学院虽然有师范专业,但没有专业通过考试,只能表明专业实力不符合教育部免试教学资本的标准要求,因为咸阳师范学院的师范实力确实有点弱,所以没有专业通过考试是正常的。
但咸阳师范学院是普通本科,学生有资格参加统一考试:
1.想好自己想报考哪个科目,一年可以考两次,按时在线报名笔试。
2.认真准备笔试,等所有笔试科目通过后再报名面试。
3.面试是结构化面试,先问几个师德问题,再试讲。统一备课,提前十分钟写教案,注意着装,演讲要大方方。
4.通过笔试面试后,可以准备体检。
5.根据公告准备材料,确认取证。
如果学校不发,可以自己努力拿到教资证。
2008年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证样图
假如我是08年在一所中学毕业的,那我是零几届啊没有高中小学。
08年毕业,08年毕业
05年入学05级
一般师范大学或师范学院都有幼师专业
2019年咸阳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XianyangNormal
University。学校性质:陕西省全日制本科院校。国标代码:。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邮政编码:。互联网域名为:。联系029-。
第三条学校开设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程、艺术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会。委员会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实施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五条学校招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过程中部分省份或专业申请人数较多的问题,并严格执行招生规则。
第七条招生工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新生招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监督制度,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新生录取对以前的学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学校备案比例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比例确定;实施非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注册情况,备案比例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学生情况,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在相应省际之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对享受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按分数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考生的专业安排:
根据其专业志愿者,根据专业志愿者的清算方式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也就是说,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从高到低,根据专业招生计划选择最佳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者不满意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考虑第二和后续专业志愿者。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成绩、专业知识和身体状况安排专业。如果备案成绩相同,学校将以相关科目和英语成绩为录取参考。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退档。
英语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合格;日语专业不限于外语,外语单科成绩合格。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通过考试。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但考生进入学校后安排英语作为公共外语。
体育专业招生方法:申请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课程成绩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专业录取要求,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各省招办有特殊规定的,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艺术专业招生方法:申请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成绩合格(无学校考试省,使用考生省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课程成绩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录取要求,根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选择最佳录取。各省艺术类专业招办有特殊规定的,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各省艺术类专业招办有特殊规定的,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考试。发现不合格、欺诈或欺诈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咸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励和助学金
第十九条收费:学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奖励、助学金制度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擅自招生。
第二十二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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