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具有统一招生考试资格,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可根据选拔类别和注册条件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独立招生。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收的顶尖创新人才类别是学科专业、创新潜力、教师职业潜力(师范)。
南京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及2019年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在江苏省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具有统一招生考试资格,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可根据选拔类别和注册条件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独立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具有统一招生考试资格,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可根据选拔类别和注册条件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独立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选择类别及登记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收的顶尖创新人才类别是学科专业、创新潜力、教师职业潜力(师范)。具体情况如下:
(1)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
对某一学科或专业表现出极强的兴趣,具有鲜明的特长和培养潜力,同时,相关学科的成绩在年级中一直突出,具有以下显性成绩之一: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并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2.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具有文学和写作的特殊能力,或高中在影响较大的全国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比赛、全国新概念作文比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比赛、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等);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
4、高中在全国青年科技创新竞赛(包括全国青年生物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生产活动、国际科学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家或以上赛区取得优异成绩;
5.入选中国科协、教育部推出的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中学生人才计划)学生;
6.高中在科技创新和学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以上授权的发明专利;
7.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任何单科学习中,高中成绩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期前5%。
(二)教师职业潜力(师范)
符合上述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条件的学生热爱教育,决心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健康,从事教师职业的潜力和素质,可申请教师职业潜力(正常)。
为吸引优质学生,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均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和重点专业。
为吸引优质学生,我校自主招生专业为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和重点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创新潜力和兴趣爱好填写以下要求。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强化培训学院。具体专业情况见下表。
申请教师职业潜力(正常)的考生必须在学科面试的基础上增加教师职业素质面试,其中正常专业仅限于通过教师职业潜力面试的考生,否则无效。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教育技术(师范)、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
物理(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教育与技术(师范)
化学(师范)、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生物科学(师范)、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基地班)
计算机科技(师范)、教育技术(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计算机科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
地理科学(师范)、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古典文献、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广播电视
英语(师范)、外语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古典文献、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广播电视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外语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古典文献、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广播电视
历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外语文学、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古典文献、法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
3月1日至3月31日(3月31日23:59关闭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试点大学自主招生系统(//zzbm/),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注册信息。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注册材料必须使用A3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4纸装订EMS快递送到南京师范大学
学工办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登记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考生可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系统查询材料的发送情况。中学可以统一汇总邮寄考生的报名材料。考生的书面材料和装订顺序如下: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登记系统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成的自主招生登记表。
2.高中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排名汇总表等证明自身特长和优势的材料(必须是原材料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3.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介、自我评价、个性特长、学业和职业规划等,字数约1000字(个人写作,题材无限,不得使用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任何单科学习中,成绩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期前5%的考生,必须提供经中学公示无异议的成绩证明材料。
6.根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中学如实提供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高中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高中课程学习及相关成绩、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社会材料。
注:如有中学教师或其他学科专家需要推荐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可由中学教师或学科专家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可在试点大学自主招生注册系统下载),直接发送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信应由推荐人直接邮寄给大学,而不是考生将推荐信与书面材料放在一起。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试(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考试)。对于高中在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任何单科学习中,成绩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学期前5%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在高中单科获得前5%的次数,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等方面的优势证明材料和中学推荐理由。确定考生是否具备面试资格。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试点大学自主招生系统查看考试结果。
通过初审的考生必须在5月15日前通过试点大学自主招生登记系统在线支付。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必须缴纳60元/人的自主招生考试费。
我校将于6月12日进行独立招生面试考核。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将于6月11日上午8:30-11:00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到仙林校区杜学楼一楼大厅办理面试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对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对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将根据考生申请的专业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个性化、定制的评估。
3.申请教师职业潜力(师范)的考生,需要增加教师职业素质的考试,必须
讲台体验5分钟。
(四)入选资格认定
自主招生考生资格的认定将根据考生的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量的1.1倍确定。如果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的115%,合格面试考生人数应控制在志愿者人数的85%以内。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结合面试专家评论和考生获奖情况,对优秀和特别优秀等级进行评估。
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自主招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并按规定提交江苏省教育考试学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根据国家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自主招生考生的成绩,给予优惠录取政策。符合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按照面试时相应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两门选修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BB以上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健康要求执行。
(1)特别优秀的等级
获得特殊等级的考生可以填写我校加强培训学院,必须满足江苏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所选科目的要求AB及以上。
对于极少数取得特殊成绩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低于江苏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江苏省招聘委员会批准后,可在江苏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不低于江苏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可直接满足考生填写的第一志愿专业。
(二)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必须达到江苏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至考生填写的第一志愿专业。
(三)合格等级者
合格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并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志愿者满足六个不同专业的志愿者之一。具体来说: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原始备案分数和选考科目分数加分(选考科目分数组合为:A A 原始投档分加3分,A A的加2分,AA、A B 或A B加1分)形成的排名分数由高到低进行专业选择,每个专业的录取人数不超过5人(如果面试科目对应的专业全部达到5人,部分专业的录取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专业间没有等级差。
(4)体检优秀者
为加强对中学生身体健康的指导,我校将根据《国家学生身体健康标准》,选择部分项目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4)体检优秀者
为加强对中学生身体健康的指导,我校将根据《国家学生身体健康标准》,选择部分项目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身体测试。本测试由考生自愿选择。对于体检成绩优异的考生,将在独立招生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分。考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自主招生认定结果。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招生委员会由校长、负责学校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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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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