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最早创办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大学,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大学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建成新校区,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大学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两次获得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学”,跻身全国最佳大学200强;2021年,排名再次跃升。
学校占地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目前全日制本科生20272人,研究生3670人,长期和短期留学生1100人。有26个二级学院和19个学院、系、中心、研究所和附属机构。在黎巴嫩、约旦和乌克兰有三所孔子学院,在巴基斯坦有一个在线汉语教室。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省古生物博物馆、辽宁省幼师培训中心均设在我校。
目前,学校拥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教育水平过硬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43人,专任教师134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6人,博士学历教师567人。目前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带教教师)1名、国家人才工程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家5名。省“辽宁省人才提升计划”29人(攀登学者3人,特聘教授12人,百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省“四个一批”人才2人,省“百万人才工程”人选111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16人,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6人。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本科专业77个,其中国家一级专业15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中外合作办学1个,教育部优秀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优秀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拥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一流课程91门。学校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研究生,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大学,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京剧)传承基地,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事业基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2020年进入上海市软科学最佳大学排名前200名,2021年提升4位。目前,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1个。教育学入选辽宁省一级学科,拥有3个国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权威来源机构”。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教育学进入了全国同学前20-30%的行列。教育硕士获批东北地区首批国家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教育硕士授权点获评B,排名辽宁第一,东北第二。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的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的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4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省级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校企研究院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1个,创星世界1个。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平台38个,其中研究基地33个,校企研究院2个,新型智库3个;省级科研团队24个,其中创新团队13个,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科技特派团8个,农村科技特派员特派团1个。五年来,学校获批国家项目207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7项;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97项,学校教师出版图书517部,授权专利3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7192篇。学校已发表《自然》杂志学术论文6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1篇,在CNS论文百强中位列辽宁省第一,全国第18。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合作共赢的理念,创新机制,提质增效,拓展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深度合作。目前已与五大洲32个国家和地区的158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目前有1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有4个联合博士点。黎巴嫩、约旦、乌克兰海外孔子学院3所,巴基斯坦在线汉语课堂1所;1个国际科技组织部级合作平台和1个部级国家区域研究中心;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获得者,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委派的汉语教师职前培养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分会驻华会长单位, 辽宁省留学示范建设大学,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政府外事交流人员接收派遣单位,辽宁省“海峡两岸大学生交流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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