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未继续上学的,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一寸照片到当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工作人员应在就业培训栏记录。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008年新疆考生报考新疆大专选择什么学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2008年新疆考生报考新疆大专选择什么学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简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孙德水教授,大学代码。教育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备案
"能源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特色。学院位于乌鲁木齐乌奇公路56号神华集团新疆能源公司旁边。学制:毕业三年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大学毕业证书。
学院主管单位为自治区教育部;行业支持和就业指导单位为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局、自治区煤炭安全监督局、大型国有企业神华集团新疆能源公司、徐矿集团新疆天山矿业等。
学院占地20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
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微机室、语音室;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健身场、实验室、实验设备;可容纳2000名学生。学院拥有热爱教育、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高中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校园环境优雅,绿树成荫,花草锦簇,空气清新,是有志青年学习成才的理想场所。
新疆是一个能源大省
,煤炭、天然气、石油储量位居全国前列。随着新疆西部能源开发进程的不断加快,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将继续增加,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学院将根据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
,坚持特色专业、优势专业、重点专业,突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术,培养道德、知识、技能高职毕业生。结合企业对人才的培养计划和目标,按照
"订单"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好、动手能力强、企业受欢迎的能源行业高级技能型人才。
学院郑重承诺与报考学院的考生签订就业安置协议,确保毕业后在大中型能源企业安排就业
,例如:新疆能源公司、新疆天山矿业、石化企业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出口管进口,以就业定专业是我们履行承诺的指导思想。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私立职业技术学院为能源专业,业务主管单位为自治区教育部。汉语专科层次,各专业修业年限为三年,高校代码:
三、办学地址:
乌鲁木齐市东山区乌奇公路56号(校本部上课)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后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杂费。2006年学院各类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元/生)·年):
招生专业
一、高职(专科)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3300元/年
矿井通风安全
50
3300元/年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校图片
新疆就业证怎么办?
新疆就业证怎么办?
(1)初中、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未继续上学的,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一寸照片到当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工作人员应在就业培训栏记录。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在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在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二)各级各类高中毕业生、研究生、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需要在本市辖区内就业的,应当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等必要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三)有就业要求的复转军人,应当持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四)其他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应当持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5)省内农村劳动者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其他省份的农村劳动者持身份证和就业登记卡到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6)从就业到失业的城市工人,凭身份证和单位终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向原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7)招聘城乡劳动力,但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办理就业证和就业备案手续
2020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二条大学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大学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院校代码:。
第四条大学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是业务主管单位。
第五条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0991-。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委员会,副院长为主任,副院长为主任,招生办公室为主任,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学院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八条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0年高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认真填写非英语外语的考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执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和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或单列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顺序为:文史按语文、文科、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科按理科数学、理科、语文、外语排序。双语或民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顺序为:文史按语文、文科、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科按理科数学、理科、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加分、降分按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考生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开学报到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将在秋季同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报到入学。请考生按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到校报到。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逾期不请假或者请假的,视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通过复查的,应当登记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由学院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录取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取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有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体检的要求,能否保证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经核实,学院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调查。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备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后,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的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按时登记的,应当办理暂停登记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并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大学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学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第十九条双语考生不需要预科一年,民语考生需要预科一年。
第六章毕业待遇
第二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批准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经相应考试和技能鉴定后,可颁发。
第二十二条双语和民语学生在学校期间需要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或普通话考试,取得乙级及以上证书。
第七章及其他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共同批准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退款办法: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解释。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日。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如何填写样本?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556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