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的专业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
潍坊医学院毕业证编号
2020年潍坊医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科学、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
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潍坊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执业医师类别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开展了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注册条件,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如果复试结果与入学时的体检结果不一致,学校将按规定调整学生的专业。
第十四条坚持道德、智力、合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外语种不受限制;申请英语专业的考生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
在2020年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如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招生专业都有选修科目的要求。化学、生物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的专业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助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和英语。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接受投档。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学校志愿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接受备案。对于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执行有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第一次填写志愿者的候选人不足时,他们将从高到低接受收集或随后的志愿者候选人。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照志愿者优先,从高到低的原则接受备案,先录取第一志愿者申请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者申请考生不足,然后录取后续志愿者考生,等等。
第十九条分专业录取。
1.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各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排名录取。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整,按高到低的顺序调整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出。未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专业的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整的,将退出档案。同时,其他考生将根据成绩进行补充,直至录取完成。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从高到低的分数,同成绩相同,根据汉语、数学和附加问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数学(不含附加分)、汉语、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备案成绩)排名录取。对已报专业满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同时,其他考生将根据成绩进行补考,直至录取完成。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考生可以到学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
第七章新生入学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报到。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伪造材料取得资格、冒名顶替等欺诈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款和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答复》(鲁价费函〔2018〕72)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住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和《潍坊医学院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批准的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专业注册学费是针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为100元。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调整学费标准的。
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及基本毕业学分:
专业名称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基本毕业学分
100
164
275
157
生物医学工程
700
168
生物制药
750
166
食品质量与安全
825
163
应用心理学
975
157
统计学
600
164
生物技术
825
163
公共事业管理
1000
156
劳动和社会保障
875
161
市场营销
975
157
运动康复
775
165
临床医学
1620
229
麻醉学
1640
228
医学影像学
1780
221
口腔医学
1620
229
1775
165
临床药学
1340
228
预防医学
1800
220
护理学
1675
169
护理学(贯通培养)
1800
助产学
1675
169
医学检验技术
1650
170
眼视光学
1700
168
康复治疗学
1700
168
医学影像技术
1775
165
卫生检验检疫
1850
162
中药学
1725
167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
安装空调
未安装空调
8人间
没有独立的浴室
650元
6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750元
700元
6人间
没有独立的浴室
1066元
10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1166元
1100元
第二十六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退款(鲁政办字)〔2018〕98号)执行相关规定。
第九章其它
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申请户籍转移到派出所,户籍转移信息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信息一致,迁移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八条招生方式
招生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电话:0536-,
mail:zszx@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以潍坊医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学校保留以潍坊医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潍坊医学院学生证
潍坊医学院专业代码。
我们学校会发一本志愿填报书。如果真的不知道,就去潍坊医科网站查或者直接打电话给他填报志愿。学校会发两本书,里面有大学和专业代码。
我只有一个医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我可以申请职业助理医生,也可以申请具体的做法(复制粘贴)。
只有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不能报考,还需要有相关经验的工作经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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