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规范全日制普通预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民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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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
2021年中南民族大学招生计划。
2021年中南民族大学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
中南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全日制普通预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国家标准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民族大学(国家标准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族委员会)直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第三条学校有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权利,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普通文理、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重点大学招生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港澳台华侨等。
第四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允许毕业,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预科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和决定学校招生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七条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招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的精神,
贯彻办学宗旨,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和质量
2020年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为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校代码是。
第三条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民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第四条
学科类别: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程、医学、管理和艺术。
第五条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第六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三)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不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落实招生政策,落实阳光招生工程,规范组织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六)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
(七)协助省招办完成其他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所有招生专业(国家和省有少数民族优秀录取政策的专业除外)不受男女比例和国家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享有相同的录取权,少数民族考生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优秀录取政策录取。
第三章录取规则
所有招生专业(国家和省有少数民族优秀录取政策的专业除外)不受男女比例和国家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享有相同的录取权,少数民族考生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优秀录取政策录取。
第十条所有专业不限于外语。
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退学。
第十二条实行远程在线录取,按照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志愿者和专业志愿者的顺序(身体有限或单一科目成绩有限的除外)。
坚持优录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优录政策。录取进入专业时,所有已报考的考生按报考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则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者;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学校将根据分数调整到相应的专业;如果高考成绩不能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不服从调整,则退出。在高考总分相等或相等的情况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加分照顾的考生(其中文史考生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比较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艺术录取原则: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一考试涉及的专业必须达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本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其他省统一考试不涉及的专业,我校认可相应省招聘办公室指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
湖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在线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舞蹈、舞蹈表演:根据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同时文化成绩,文化成绩高(文化成绩相同,文学、历史考生综合、中文、数学、外语、科技考生综合、数学、中文、外语。),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我校承认当地艺术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省(区)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执行。各省艺术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的前提,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的综合分进行备案。艺术与设计、广播编导、音乐:
[(高考文化成绩 优录加分)×40% 专业统一考试成绩×60%]×2=综合分;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文化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根据备案情况择优录取。
体育录取原则:所有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一考试涉及的专业必须达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本科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省(区)体育招生的相关政策执行。各省体育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文化成绩×50% 体育体质测试成绩×75%=综合分,根据综合分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六条民族班招生按照2020年国家和湖北省发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自愿录取或者征求意见后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退档、转学。
第四章奖学金由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促进学风、班风和校风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在道德、智力、身体、美容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
(三)学校奖学金:一、二、三等级。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在学生总数的2%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在学生总数的8%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在学生总数的10%以内,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4)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继续深造,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生。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减、免、勤、资、补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学费减免政策,通过积极争取社会援助、捐款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助学金:按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国家助学奖名额发放,
资助标准分为三个层次:一等国家每生4400元,二等国家每生3300元,三等国家每生2200元。
(2)勤工俭学岗位:为促进学生道德、智力、身体的全面发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的补贴方式,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三)学费减免政策:对特困家庭一定比例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第五章帮助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第二十条为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现学校对一线医护人员的致敬和关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帮扶对象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校生和2020级新生)
资格认定。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出具一线医务人员证书盖章,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证书盖章,按照国家或省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办法确定。学校公布后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帮扶措施
(一)2020级新生
从护理补贴、专业选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面帮助我校2020年录取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具体政策如下:
1.我校录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大学期间每年发放关爱补贴元/人;
2.自2020年增加天津为录取省份,对天津援恩施医疗队的子女,3年内被我校录取,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元/人;
3.对除天津之外援鄂医疗队及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被我校录取的,入学时发放关爱补贴5000元/人;
4.如果湖北省教育厅为我校安排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入学时给予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5000元/人的关爱补贴;
5.对于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本科、专科生可根据考生意愿在同一批次优先调整专业;
6.对于全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后优先提供勤奋
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类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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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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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校在校生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从关爱补贴、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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