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020年山东交通学院毕业证书
山东交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本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学生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山东交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山东交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主动接受各行各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学院;学校代码:
办学制度及类型:省级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无影山校区(济南交校路5号);威海校区(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
办学条件学院成立于1956年。
办学条件:山东交通学院成立于1956年。2000年,交通部转移到山东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管理制度。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研究生培训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山东省著名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2017年,授予山东省硕士学位批准的建设单位(A类)。学校是典型的50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典型经验型大学。
学校占地3200多亩,分为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威海校区、东校区四个校区。全日制学生1900余人,国务院政府专项津贴5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8人,山东省中青年专家3人。
学校开设土木工程、航海技术、飞机制造工程、飞行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6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程、科学、经济、管理、文学、艺术、法律等7个学科。其中,道路铁路工程、交通规划管理四个省级重点学科、运输工具应用工程、交通、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物流工程、金融等五个省级高水平应用重点建设专业(组)、其中,轮机工程专业组获批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
2019年,在教育部公布的“双万计划”中,
入选15个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2个(车辆工程、物流工程),省级一流专业13个(金融、俄语、汽车服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土木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安全工程)。
近五年来,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批准教育部产学合作教育项目、教育部第一批新工程研究实践项目、山东省教育教学项目、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改进计划项目、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项目,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包括特别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奖项数量和水平大幅上升。获山东省科技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余项,其中黄河中下游粉土工程特点及路基长期服务性能保障技术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发表SCI、EI、CSSCI各类学术论文2000多篇,出版学术专项148项,授权发明专利286项,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10多项,科研项目立项和资金逐年增加。
学校拥有1个国家交通产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实验室(山东)、3个山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工程实验室、4个山东交通产业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大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山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交通协同创新中心的领导单位。此外,威海校区还获批成立了三个威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个重点实验室。此外,威海校区还获批成立了三个威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个威海重点实验室。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方面,山东省有两个国际商业研究中心和交通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现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的62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生交流与学术研究合作。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广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与泰国大学合作,在泰国孔敬省设立分校区;2019年,教育部批准了山东交通机构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标志着构的重要飞跃。学校重视留学生的教育和培养,从50个国家招收500多名留学生。
学校成立64年来,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物知的校训
以培养交通事业有成长力、有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工业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山东交通学院设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大专招生,制定招生政策,编制省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招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专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科学编制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和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根据学生来源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认可并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认可并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规定。
录取要求。我校对考生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航海专业考生参照国家海事局发布的《船员健康检查要求》(-2013)执行;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航招生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MH/T
7013-2017)执行;空乘考生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中国民航医疗标准和体检证书管理规则》执行。(CCAR-67FS)执行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本科外语教学课程主要提供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认真申请考试。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提供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认真申请考试。航海技术(校企合作)、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校企合作)、轮机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男生,无传染病、色盲、色弱。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一)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备案原则录取。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志愿者必须符合专业(类)选修科目。对于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执行有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第一次填写志愿者的候选人不足时,志愿者候选人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照志愿者优先,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者申请我校考生,第一志愿者申请考生不足,然后录取后续志愿者考生。
在安排专业录取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者清理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者;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志愿者、专业志愿者相同,按数学、汉语、外语顺序,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成绩、综合质量评价等因素。
(二)飞行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招收山东、河北、河南、湖南、福建。只招男生,外语仅限英语,科目仅限理科(山东考生选择物理或化学)。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和政治考试才能申请我校。详见本章程第十一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按当地英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学校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同分考生根据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成绩继续相同,将根据体检、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选拔。
(三)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招收山东、甘肃、江苏。学校认可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取得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本科证书,达到省艺术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省学生可申请我校。
山东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750/30070%的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30%)备案;甘肃省考生按综合分数备案;
(综合分=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0/75030%)备案;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备案。
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江苏省考生按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过程中成绩相同的,参照文理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四)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为山东省招生。取得我校空乘专业考试资格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一般二级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空乘专业。根据文化成绩相关学校的专业资格名单,学校根据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对于档案成绩相同的,参照文理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奖励、助学金等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学分制标准收取学费(鲁价函[2016]
60号),学费和住宿费按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如有变更,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退款规定按照《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建立以政府奖学金为最高奖励、奖学金为主要形式、特殊奖学金为主要补充的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完善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为辅助的资助制度,为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主要进行相关科目、体检和身份审查,其中艺术和空乘专业的新生需要进行专业考试审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n}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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