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学历后,2年以上(从高职院校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现场确认时已到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一无二,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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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教学、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学历后,2年以上(从高职院校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一无二,原刊);
(四)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5)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
(6)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经所在培训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历考生不需要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全国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1)的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专业(法律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大专法律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律毕业生不得申请)。
2.报考全国法学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简称法学硕士(法学)联考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1)的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律专业(法律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大专法律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律毕业生)。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符合(一)第一条要求
(1)
(2)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要求: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毕业生达到同等学力;
(3)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1)第一)
(1)
(2)4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推荐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本单位培养在职人员。或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在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一)
(1)
(2)4项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逾期不补报,报名信息不修改)。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00-22:00。
3.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学生的剩余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写调整志愿者。
(2)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的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的考试地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5.考生(包括免试学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如实填写其奖惩,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的过程中。对弄虚作假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暂行)》进行处理。
6.现役军人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前仔细阅读和了解有关注册规定,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注册信息。不明之处应提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点现场确认时间:重庆定于11月10日至12日;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以省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应根据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说明中指定的地址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支付和照片。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应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大学、成人大学、普通大学举办的成人大学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线注册号,由注册点工作人员核对。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认可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凭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颁发的相关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申请学术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历考生必须一起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一无二,原刊)。
单位考生应增加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推荐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注册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其在线注册信息。
(2)报名考点按照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三)考生按照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退还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考试
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8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开通。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复试时,将重新审核非应届考生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初试科目:请参考专业目录。
(二)复试一般在2016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公布。请参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和复试栏。根据公告要求,复试通知书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申请同等学历(以报名时为准)的考生、应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复试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将通过初试。复试时有两门本科的本科课程。额外的考试方法是笔试。笔试科目请参阅专业目录中的额外考试栏。
七、体检
复试时,考生应按照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在初试、附加考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身体健康,坚持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想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学金和学制
(一)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2)奖励和助学金:我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方式为合格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jsgzb/)。
(三)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我校),不享受学术奖励和助学金。
(四)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两年(法学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因上述问题不能转让考生档案的,不能复试或录取,不承担责任。
(二)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023-023-;图文传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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