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艺术考生等选修科目的要求。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可在学校、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网站或相关招生材料上查询。考生不得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
本章程专门制定了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学校概况
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位于钟灵玉秀、虎占龙盘的古都南京。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机构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机构之一。在60年的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志道鼎新为校训,以团结、奉献、求真、创新为校风。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占地3118亩。校园内蜿蜒的池塘,郁郁葱葱的树木,绿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景区融为一体,是修身养性的理想园区。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计划招收4100名普通本科生,按大类招生与专业招生相结合。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也可登录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报考录取
(1)报考
(一)符合学生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个选定科目的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修科目达到AB。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招生科目的等级要求符合要求BB。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等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
(3)考生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备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专业之间按分数差录取,前三名专业志愿者之间的分数差不超过3分,第三名专业志愿者之后没有分数差。
对于江苏省选择物理的考生,专业之间采用等级差法计算排名结果,选定科目的物理为A 加级差3分,其他选考科目为A 加级差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对江苏省历史考生,按照先分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等级较高的考生。
(4)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加分结果安排专业。
(5)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具有独立招生权的大学之一。参加我校独立招生考试并取得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填写我校独立招生志愿者,才能享受优秀的录取政策。我校应当按照承诺的条件录取。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区、市)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协议承诺予以录取。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比例。除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受限制,但考生进入学校后,除日语专业外,英语是第一外语。
(9)机械、武器、化工制药、电子信息、计算机、经济学、工商管理、设计、材料、机械(人才计划班)、电子信息(人才计划班)、材料(人才计划班)按专业类别招生,入学一两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在专业类别进行细分。
(10)省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保持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继续适度减少区域和重点大学招生计划,对省(区)相对较低,优化学生结构,促进区域平衡。
(1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网上学生的不平衡。
四、人才培养
(1)新生入学一年后,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调整。
(2)我校实行学分制,实行灵活学制、海外短期学习、大学生参加科研培训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进入二年级后,学生可申请副专业和副专业双学位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副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主要基础课程为不同基础的学生进行分级教学。
五、收费标准和奖励措施
(1)学费:文科5200元/年,理科5500元/年,工科5800元/年,艺术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元/年,省级优势学科学费上调10%。
(2)住宿费:800-1200元/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3)学校有一个完整的奖励和助学系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提供奖励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来完成学业。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了招生责监督各项招生政策法规的落实。
七、信息披露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26不招生禁令,认真实施招生信息十开放,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开放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可在学校、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网站或相关招生材料上查询。考生不得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
八、联系方式
400-110-2882025-
传真:025-
网站:邮编:
联系地址: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九、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录取推荐生、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西藏班。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
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南京理工大学报名时间
今年南京理工大学是否有单独的院系招收专转本。
不,南京理工大学没有专业转学的招生计划,也没有专业转学的学生。只有南京理工大学以下的三所独立学院有招生。招生不可能形成一个单独的系,只是专业转学的学生单独编课,属于每个系
南理工能通过专转本进吗?
各专业统一招生人数为当年应届毕业生的5%,还需要有相应的专业。全日制招生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统一招生仅限于本省本科院校和与您大学相对应的本科专业,不允许跨省申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是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本科是第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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