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应当持新生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1.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应当持新生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3、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出生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丢了出生证明可以补办吗?
法律分析:可补办。遗失出生证明补办流程:
(一)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持新生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向原发行机构提出补发要求。原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原发行的信息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二)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发行机构应当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通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3)补充机构应检查《出生医学证明补充登记表》,检查新生儿父母、子女户籍簿、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
报户口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补发证件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登记。原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作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补发。
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有特殊情况的,应当逐级报告,并在3个月内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管理机构补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户口簿及身份证。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页;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出生证丢了怎么办?我能补办吗?
丢了出生证明可以补吗?
法律分析:失去出生证明可以补充。
出生证补办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应当持新生儿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原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原发行的信息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2.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发行机构应当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补发。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通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3.补充机构检查《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关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盗窃等原始证明的,应当向当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方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起)。
丢了出生证可以补办吗?
丢了出生证可以补办。遗失补发出生证明的过程:父母将相关文件带到子女出生的医院出具出生证明;证明颁发后,父母到当地妇幼保健办公室领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填写;填写后,将父母的证明与表格放在一起;将表格与医院出具的证明一起带到相关部门补发。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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