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以下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文件遗失登报
丢了身份证怎么登报?
法律分析:声明公告是一种常见的广告现象,形式相对便宜,使用普通人做小广告,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做声明公告显示,如丢失公告、减资广告、取消公告,在报纸上很常见。
声明公告登报流程和准备资料如下:
根据发布广告的内容确定发布的媒体,一般必须在市级以上或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公告才能有效!否则,工商局、局、商务局、海关等有关部门不予认可,部分文件必须在其指定的报纸上公布才能有效!
丢失的证件不同所需要提供的证件也不一样,一般公司声明都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丢失证件的复印件或者证件号,另外公章丢失还需要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以下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
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哪些证件丢失需要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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