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丢失证,到省就业办补办。(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登记证证书。就业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内(即2008年毕业生至2010年6月30日,2009年毕业生至2011年6月30日)。
如何补办报到证丢失?
丢了报到证怎么办?解决办法是什么?
如果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丢失证,到省就业办补办。登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即统一招生)毕业生向就业单位登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和凭证。
补办登记证的流程
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意外丢失,就业登记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丢失):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三)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新的就业登记证。
三年择业期外: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毕业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印件,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并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登记证证书。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登记证证书。
使用登记证
1.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向单位登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必须持有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就业登记证办理档案交付、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转移等手续。
4.就业登记证主页由毕业生向用人单位登记,是毕业生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和凭证,上述日期为服务年限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支付年限有关。
5.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申请公务员的必备材料。
6.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登记证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必须准确。就业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内(即2008年毕业生至2010年6月30日,2009年毕业生至2011年6月30日)。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办理手续是什么?
本科毕业三年,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登记证遗失补发需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然后向毕业院校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申请补发报纸和个人,并加盖学院公章;最后,将学校出具的相关级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您可以打印新的报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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