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包括公立、私立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国家认可学历毕业证书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培训任务的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和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网上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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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档案是学生个人信息档案的总称,涉及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中的招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学生可以免费实名注册,绑定自己的实际身份和数据库中的信息,免费查询自己的各种信息,让自己有一个完整的信用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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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电子注册,为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方便、客观、权威的学生身份、学术信息查询、验证和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包括公立、私立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国家认可学历毕业证书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培训任务的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和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网上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
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包括预科、专科、本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来自香港、澳门、台湾省的华侨学生和国际学生)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以高等学校为主体,高等学校对符合国家规定并依法录取的学生学籍、毕业生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以高等学校为主体,高等学校应当电子注册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学籍和毕业生学历证书。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监督检查,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是查询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唯一网站。
国家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和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运营管理,承担高等学校学生电子注册技术保障、日常维护和在线查询、验证、认证服务,独立承担查询、验证后果,接受教育部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学籍电子注册
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考生录取数据,并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提交教育部汇总审核,作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生注册)的依据。
高等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合格学生进行入学登记,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
招生学校负责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培训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训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培训结束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学籍登记。招生学校负责其他预科生。
普通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间只注册一个普通的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注册学籍。
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当标明录取类型。如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免费医学、免费师范学校、非西藏学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扶贫计划、强军计划、西藏援助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研究生)、定向学生、国防学生、政治法律警察招聘培训体制改革试点学生等。
学校在学籍登记中发现录取数据错误或缺失的,应当向省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及时将相关结果反馈给学校。
第十一条学籍登记后,学校应当通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从学生入学次年到毕业,高校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学年注册包括学生新学年注册(包括注册学籍、暂停注册等。)、学籍变更(包括留级、降级、跳级、退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录(包括学业考试、社会实践、奖惩等。)、学籍注销(包括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获得的其他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学习证书等。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不需要标注留级、降级、跳级。
第十三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注册。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学生离校后,学信网将学生身份信息、学籍登记信息、学年登记信息作为学籍档案保存。
第三章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当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学历注册证书分为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高校只能为取得学籍并注册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学历证书。学生毕(结)业离校时,学校应颁发毕(结)业证书成学历登记。学生取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应在主修学历证书的注册信息中注明。
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层次、学制、毕业(结束)、学习形式;学校名称、学校(学院)院长姓名和证书号。
学校应完全填写学历登记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不提供网上查询。
第十八条学历证书发证日期应当与学生毕业日期一致,发证日期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者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自行提供合法性证明,经学校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变更,学信保留变更前的信息。不接受学生要求修改、变更或证明材料涉嫌欺诈的信息。
学校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和注册信息,不得接受学生信息变更。注册信息有误的,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遗失学历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书,并在学历登记信息中注明。
第四章查询认证
第二十条就业指导中心依据复核备案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建立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验证和认证服务。
学生可以免费查询身份信息、学籍登记信息、学年登记信息和学历登记信息,也可以查询学籍档案。其他社会部门和个人可以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信息查询和验证学生身份信息、学籍登记信息、学年登记信息、学历登记信息和学籍档案。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学生身份电子注册数据库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指导中心可提供认证服务,确定申请人申请认证的学历证书或学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人自愿提供认证服务。
第五章监督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应当重视电子注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安全,加强管理和服务。
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就业指导中心的收集、录入和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权限管理和服务,数据注册、标记和修改应由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岗位制度,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确保数据注册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确收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学生身份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显示、发布或分发。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得为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注册学籍和学历,已注册的学生应当注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一经核实,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籍;
(二)学生信息因密钥和密码管理不善而违规变更;
(三)为非法目的泄露或者使用学生信息;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生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生效。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网上查询毕业证
如何在全国高校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毕业证书或。
大专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自从进入大学以来,每个大学新生都必须注册一个学信网账户。登录后,您可以查询您的学籍和学历信息。
只要是真正的毕业证书,就可以在学信网查询大专以上学历。自从进入大学以来,每个大学新生都必须注册一个学信网账户。登录后,您可以查询您的学籍和学历信息。学信网似乎是认证的。在特殊情况下,如入境或出国,可申请紧急处理。我只知道。在这两种情况下,应出具单位或出国证明
学历证书双网可查指的是哪两个网站。
指学校网站和学信网都可以查询。
毕业证书是学生毕业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的毕业证书上有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封面页,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基本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制,毕业专业,发证时间,电子注册号,学校校章,学校钢印,校长印等。亲.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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