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遗失后,补办方需携带身份证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遗失登记;房屋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当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如不能在场,应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如何办理房本丢失手续?
如何补办房产证丢失?
遗失房产证后,一般有以下四个步骤:
1、房产证丢失后,补办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遗失登记;
2.查档后,房产档案局会出具产权证明;
3.补办方需登记申报遗失的房产证无效;
4.补办方需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办理房产证补办手续。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除,依法登记,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依法拥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
补办房本遗失
丢失房产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产权证书遗失补充证书登记产权证书是买方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所购房屋的占有、使用、收入和处置权,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书。业主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如果房产证丢了怎么办?房产证遗失需补办登记,具体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程序如下:
1、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手续:档案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材料-交费领证。
二、提交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非转让);
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三、申请补办报告;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丢失启示(整份报纸);
六、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经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检查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所有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地产档案馆查档,出具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
3.在当地日报上发表遗失所有权证书的声明;
4、6个月后,房屋管理部门在当地日报上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效公告(报社收取两次登记费)
5.房屋所有人应当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并持原报纸、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第八项、第九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屋已抵押的,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文本。
第八项、第九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屋已抵押的,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文本。
3.遗失启示自报告之日起30天内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1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1、书面申请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取得证书的除外);
四、已设定其他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出具权利人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
5、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6.登记部门应提供房屋登记表和房地产计划(申请人确认)。
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
申请遗失补充程序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申请遗失登记程序,二是申请补充程序。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或损坏的,可以申请补充。补充流程如下:申请人首先向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和损坏的事实,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报告遗失证明。申请人凭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办理登记遗失手续。报纸发表声明六个月后,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补发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重新发放。
首先,真正的产权证书内页纸是专业的水印纸,纸厚,防伪底纹,封面硬,纹理,假产权证书恰恰相反,纸薄;
二是佛山地区房地产权证书表述有一些规范,如国有土地使用性质、钢筋混凝土建筑等,假房地产权证书往往不这样表述;
第三,登记机关的印鉴也是辨别真假的重要标准;
第四,附在房产证后面的宗地图不易复制。如果是真正的房产证,上面有标准的宗地图,而假房产证往往没有宗地图或者只有不标准的宗地图;
第五,房产证打印字体的颜色比假房产证的字体颜色要浅。《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登记证书损坏,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换。《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登记证书损坏,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更换。房屋登记机构更换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登记证,并在房屋登记簿中记录有关事项。
房屋所有权证明、登记证明遗失或者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补发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录有关事项。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房屋登记机关在集体土地范围内发放村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登记证书前,应当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布补发事项。
你可以去报纸上报失,然后到房地产部门申请重新发行。但是登报挂失的格式房地产部门有要求,建议你先去房地产部门。报失补办的主要流程:
房屋产权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当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地产证遗失登记(如不能到场,应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书面申请。
2.房地产档案馆查档,出具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3.向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纸登报,声明原房产证无效。
4.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需要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充证明的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等通知领证。
如何补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补办房产证所需的手续有:
1.当事人应先向房地产局申请补办,并出具丢失证明。
2.需要在报纸上申报遗失证件。半年无异议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地产部门补发房产证。
3.房地产部门会上门测绘,出具图纸,登记档案。
4.审核后无异议取得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部门统一负责房地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证书,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确认和变更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别进入房地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房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答案仅供当前信息结合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
若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与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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