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3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初级)普通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美国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陈香梅女士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并担任学院顾问。经过15年的艰苦发展,学院现拥有万里、青云谱风景名胜区、安义、红谷滩四个校区。经历了大宇商工学院(1993-1998)-大宇学院(1998-2003)-大宇职业技术学院(2003-至今)三个发展阶段。经历了自考助学-自考助学和文凭考试-全国高职统招和自考助学三条非常规的民办教育发展路径。
学校位于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英雄之城'美誉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南昌。目前,学院有学生24000余人,专兼职教师1211人,外籍教师8人。占地面积1293672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教学及行政辅助用房面积228981平方米;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83.6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教学设备价值5407万余元。学院拥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楼、艺术楼、学生公寓等现代化建筑,以及电子、电工、声乐、绘画、会计、服装CAD等高标准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和两个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运动场等教学体育设施。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院的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践行‘让我的真诚服务为您的成功铺路’的承诺;秉承‘知识、技能、人文、品质、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为导向、就业为导向、特色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努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需要的具有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经过不断的改革发展、实践创新,学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先后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江西省优秀院校、中国十大著名民办高校、首届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20强、全国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50强。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对学院的办学业绩进行了报道,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美国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陈香梅女士担任学院顾问,并为学院题写了校名。根据国务院第399号令《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高等学历学生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在2008年的招生中,我院严格区分了普通高等学历和非普通高等学历的界限。国家标准代码:13420。
一.一般原则
我院2008年秋季高职(专科)教育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省级地方招生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人数(详见各省打印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当地招生人数,按照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办理录取手续
2.考生在我院相应批次的志愿栏填写'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录取。入档考生的专业以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为原则。
3、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或同意省(市、区)艺术联合会(系统)考试成绩。
4.对考生语言和性别没有限制,对相关科目的加试和成绩差异没有要求。
5.入学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转移手续,并享受大学生相应待遇。
四。学生身份和毕业证图书类型
经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时到校,在我省教育厅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考生;未经当地省级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教育,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非学历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的学生在校期间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考核)合格,学院将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书》毕业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五、费用、退学退款方法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文理科5500元/年,文科6000元/年。
退费按江西省教育厅《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办理。
目前所在地:家乡大学毕业证样本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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