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一些关于施工证书的研究。施工单位申请补发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二级施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施工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工程法律法规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三个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同时也会说明办理施工资质证要多少钱!
本文目录清单: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手续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六)具体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建设资金已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准备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重新申请、变更、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
(一)提交材料:
提交施工许可证: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以下材料应提交:
(一)变更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二)原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三)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C本)及《地上、地下管道及建筑(构)建筑材料移交表》(表)AQ-A-2)》原件
(五)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证明;
(六)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登记表;
(8)道路需要挖掘,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道路占用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二、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以下材料应提交: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C本)原件及《地上、地下管道及建筑(构)建筑材料移交表》(表)AQ-A-2)》原件
(四)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终止备案表;
(六)建设单位与原建设单位共同确认的原建设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提交变更施工许可证:
监理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以下材料应提交:
(一)变更事项的书面申请和法人委托书;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4)终止与原监理单位的合同;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设计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四)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终止协议;
(5)变更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通知书;
(6)新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变更。
变更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四)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设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时,以下材料应提交: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C本)及《地上、地下管道及建筑(构)建筑材料移交表》(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
(四)变更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附件复印件;
(5)房屋装修工程,房屋所有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审查施工图的,应当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应当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书;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道路需要挖掘,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挖掘道路的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二)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发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处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未经许可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制作《结果通知书》,说明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理由和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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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2)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向报建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窗口核对规定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通知缴纳费用,转业务科室办理;(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
提供材料目录:(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建设用地批准程序;(3)取得施工规划许可证;(4)施工现场基本满足施工条件,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项目招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招标书面报告;(6)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报告;(7)施工工程质量监督;(8)施工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9)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施工资金已实施;(1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及安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七条、第八条、《建设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的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必须申请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下材料应提交: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为投资额的50%,一年以上工期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监督申请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应当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四、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应当持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也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取消施工许可证。
6、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擅自分解工程项目以避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不符合施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
二、
施工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施工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二、立项批准及投资许可证;
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谈判确认书;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九、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14、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及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
术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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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n}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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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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