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招生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学校招收各专业学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专业只招收英语和俄语外语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办制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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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2019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规范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的选拔。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合作成立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中外合作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负责招生、培训和就业。
第三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学校起源于1951年成立于北京市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利发电学校与北京水利发电函授学院合并,成立了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隶属于水利部管理,2000年转入河南省管理,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校是一所以工程为主,协调科学、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文学、法律、艺术等学科发展的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为主。学校占地2335亩,建筑面积95亩.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2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校教职工2300人,其中专职教师1600人,高级职称教师230人,博士教师680人。3名国家100万人才项目候选人,25名国务院政府专项津贴专家,近32名国家和省级模范教师、著名教师和优秀教师,23名省级管理专家和学术技术领导。
学校拥有水利学院、电力学院等23个教学单位,黄河科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等98个研究机构,省级以上26个科研实验平台。全日制本科专业66个,包括9个国家和省优秀计划建设专业,15个国家和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7个国家和省特色专业。拥有1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其中8个工程硕士领域。
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价优秀大学、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大学、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大学,是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国大学的领导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
和“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工科类专业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经济类、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结合学校行业特色,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逐步形成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实施强人才学校战略,加强教师建设,在专业内涵建设、教师教学发展、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发展等方面进行创新发展。经过多年的人才培养改革和探索,优化了招生、培训、就业、社会需求的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用人单位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学校成立68年来,培养了近30万名国家水利电力建设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学校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设立了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场所和设施进行招生考试。
第八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常设机构全称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九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来源、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河南省教育部、教育部批准。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办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时,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来源计划提交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调整各地统一考试网上学生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2019年,学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招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规定。
第十四条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和有关规定确定。
专业录取原则:以备案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的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类别。大类招生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者和顺序志愿者招生:考生一般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者。第一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的,按照专业志愿者顺序,根据考生的备案成绩和身体条件,参照相关单科成绩选择最佳录取;当备案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顺序。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但服从专业调整时,根据考生的档案分数从高到低(档案分数相同时,比较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数确定顺序)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但服从专业调整时,根据考生的档案分数从高到低(档案分数相同时,比较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数确定顺序)调整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出档案。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根据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提前确定了招生专业对高中学术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和学生综合质量档案材料的使用方法,并向社会公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外语候选人;俄语专业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只招收英语和俄语外语候选人;中国、英国、中国业只招收英语外语候选人。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是,由于学校其他专业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中国国际教育专业的小语言方向除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都应以英语为必修外语课程,并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退档原则: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学校可以考虑退档。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数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第十九条入学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信息网等媒体的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学校对各专业学生的录取比例没有限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计入高考成绩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并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备案录取。
第六章及其他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报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19年学费标准暂定为:
本科理工科专业37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律、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行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学年;艺术专业5700元/生·学年;
河南省招收的联合本科专业为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本科专业学费为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费·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费·学年。
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为元/生·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学年。其他省份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学生宿舍,六人住宿费800元/生·四人间住宿费为1000元/生·收取学年标准。
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报学生所在省招生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制度,开辟了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
目前,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术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孟瑞鹏奖学金;设立学生勤工俭学专项基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相对稳定,建立临时困难补助机制。
新生(含中外合作学校各专业学生)注册后,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对学生进行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术任务并通过考试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新生(含中外合作学校各专业学生)注册后,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对学生进行培训,完成规定的学并通过考试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当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双学士学位,完成双学士学位专业培训计划规定的学业任务并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位资格,符合双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部批准文件和中外合作办学协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生完成外国学校要求的学分,符合外国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国合作办学校学士学位证书。中英韩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外国学校要求的学分,到外国大学学习一定时间后,符合外国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外国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为准
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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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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