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我省最早的八所本科院校之一。建校64年来,始终坚持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办学方向。主要通过三个发展阶段:(1)基础阶段。主要负责教师在职培训和中学教学研究,为1957年、1958年、1959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高考红旗”做出了重大贡献。(2)恢复发展阶段。“文革”期间,中学停课,1977年复课。之后,针对当时全省中小学迅速扩招,教师学历大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学历的取得做出了突出贡献。1992年,原国家教委授予学院“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荣誉。新世纪,学院参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万名毕业生。(3)过渡跨越阶段。2008年,省委、省政府从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高校工作分工特点出发,决定福建教育学院专门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2008〕344号)于2008年12月发布,明确提出:“加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强化培训、教学、科研功能,在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发挥引领作用,把福建教育学院建设成为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中心”。学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主业上来。经过十二年的不懈努力,学院服务基础教育的办学特色日益凸显,充分发挥了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基地、基础教育研究主阵地、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教师继续教育咨询指导主功能五大功能。
学院现有20个系,其中党政管理系11个,教学部7个,教辅系2个,全资经济实体1个。现有教职工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07人。教职工中,博士生23人,硕士生123人。国家级培训专家11人,省级培训专家20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政府特邀监察员1名,省政府特别支持的“双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名,“省属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4名,“省属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入选4名,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军教师6名。
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是福建教育学院的主要业务。学院深入开展培训质量建设工程,形成了以国家级培训工程为引领、省级培训工程为支撑、委托培训工程为辐射、帮扶培训为使命的培训工程体系。入选首批14个中小学名师培训试点基地、国家优质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基础课培训基地
学院积极推进研修一体化,整合优势资源,组建基础教育研究院(行知学院)(下设基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考试研究中心、教育现代化监测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研究所、教育教学研究所、优秀教师和优秀校长工作流动站、 化教育所、语文课程与教学所、艺术教育所、思想政治教育所、外语教育所、数学教育所、家庭教育所等15个研究机构),聚焦基础教育,服务教育教学、教育决策、教师发展,建设福建省基础教育新型智库。 学院主办刊物《福建基础教育研究》、《福建教育学院学报》、《基础教育暸望》,主办“福建基础教育网”,为全省学员和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的学科教学资源和培训资源,累计访问量达2.2亿人次。
加强学院与省教育厅的工作联系,积极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重要基础教育研究、教育督导评估、教学技能大赛、职称评定、送学生下乡等教育服务工作,努力当好“参谋助手”。2019年承担省级义务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培育指导,举办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教育重大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干部等专题培训。在省内协助开展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承担西藏、新疆、南京培训,组织11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送培训下乡”活动,持续推进长汀基础教育帮扶计划,与厦门市翔安区共建附属小学,服务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院以“师魂、腔调、民风”为主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聚形成了“大学精神”、“书香墨韵”、“山梦论道”三大校园文化品牌。被评为福建省第11、12届省级文明学校和第13届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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