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天津农学院毕业证书要求的一些研究。同时也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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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农学院拿学士学位有什么要求吗?四级还用英语吗?百度知道
一、天津农学院学分成绩达到多少分?
在基本学制时间内,根据各专业的培训计划,学生应完成的最低总学分一般在165学分以上,但不超过180学分。课内总学分为135-150学分。课内总学分为135-150学分。
课堂教学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50学分,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为8:2。培训计划中的必修课总学时不得超过120学分。
4.各类课程和实践教学的设置原则如下:
⑴必修课100-120学分(与限定选修课之和不超过137学分)
①两课课程14学分,包括政治理论和德育课;
②公共课程约25学分,包括:大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健康教育(含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课程(依专业特点而定);
③基础课程25-28学分,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物理、化学课程和实验(根据专业特点不同);
④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约40-53学分。
⑵17-25学分5学分(与必修课之和不超过137学分)
①专业方向课程:指各专业方向必须掌握的课程;
②一般专业选修课:指定范围内的专业课程,至少几学分。
⑵17-25学分5学分(与必修课之和不超过137学分)
①专业方向课程:指各专业方向必须掌握的课程;
②一般专业选修课:指定范围内的专业课程,至少几学分。
③经济与管理课程。
⑶任意选修课10-13学分,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艺体、特色专业课、计算机基础课等。
⑷20-28学分的实践教学,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⑸其它课外活动所得学分0-10学分。
六、计算学分绩点
为了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学分评价方法。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质量的计量单位,是各种奖励和选择的主要依据。
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
平均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系数如下:
百分制考核课程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五级制对应百分制
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5)
二级制对应百分制
合格(75)
成绩对应的成绩系数
4.0—5.0
3.0—3.9
2.0—2.9
1.0—1.9
注:课程成绩90的成绩系数为4.0,课程成绩91的成绩系数为4.1.以此类推,课程成绩99的成绩系数为4.9
;五级制优计为4.五、二级制及格计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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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津农学院能双修吗?
农学院学姐、学长~~~农学院能双修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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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天津农学院能双修吗?
农学院学姐、学长~~~农学院可以双修课程吗?毕业后想拿两个专业的文凭~~~~~可以么?可以的
天津农学院
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制度暂行规定
(2006年5月)
为了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综合优势,培养复合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学院决定自2006年起实施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双学位,辅修专业
第一条双学位:指学生在学习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学习另一专业学士学位。
第二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同时学习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联通培训,课程学分可以相互认可。
二、设置双学位、辅修专业
第四条双学位、辅修专业主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需要设置,由教务处会同有关系提出计划,或由系申请、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
第五条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前,应当将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设置和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做好开课准备。
第十周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本学年开设的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设置和教学计划,发布《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一般不独立开课。
三、双学位、辅修专业条件
第七条主修专业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的,可以申请辅修专业。
符合前款条件,平均学分为2.0以上(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者可申请双学位。
第八条符合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系的具体招生条件。
第九条学生原则上应当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类别的学科专业或者不同系的专业。
第十条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为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四、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符合学习条件的学生,应在第二学期第十周开始查阅《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通知书》,到主修专业系(以下简称主修系)或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天津农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申请表》,并在第十二周前交主修系教学秘书审核主修专业学习成绩,经主修系教学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教学秘书在第十四周前将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第十二条教务处批准初选名单,经主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布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教务处审定初选名单,送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布并发给录取通知。
五、双学位、辅修课程和教学安排
第十三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应当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制定,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辅修专业课程应当包括本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双学位课程应包括主要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五条双学位、辅修课程的课程规范和要求应当与相应的主修课程相同。
第十六条辅修专业的总学分为36学分。本课程的总学分为72学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12学分。
为方便同一专业双学位和辅修课程学分的相互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括所有辅修课程(同一专业)。
第十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一般应当单独编课,具体学习方法如下:
独立开班。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在学期内进行,上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周末,学习期一般为3-6学期。
二、独立开班。假期学习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期一般为3-6个寒暑假。
三、不独立开班。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穿插到相应本科专业的课程学习中。
四、半独立开班。以独立开课为主,部分课程穿插到相应本科专业的课程学习中。
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根据专业要求,双学位的学习一般在第八学期或第十二学期完成(即延长学习时间两年)。
六、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籍及成绩管理
第十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经批准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凭录取通知书到教务处登记。
第二十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费按学分学期收取(计算机、实验、实践费另计)。每学分50元。
第二十一条双学位本科生必要时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两年。
学生注册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出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应在该学期注册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假期开班的应在学校放假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退回该学期学费,逾期不再办理。
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由双学位、辅修专业系(统称辅修系)负责。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成绩单一式两份交给辅修系教学办公室。辅修系教学办汇总后,每学期第四周前将上学期成绩单一份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习结束后,辅修系应打印并填写《天津农学院双学位学生学习成绩表》或《天津农学院辅修专业学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学生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教务处归档。
学生在学习双学位和辅修期间,原则上有两门或两门以上的主修课程需要重修,暂停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习。学生每学期都要凭主修系的学习成绩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重修课程成绩合格后,如果学生提出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书面申请,经主修系审核,辅修系批准,经教务处批准,可恢复双学位和辅修专业。
第二十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影响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但考核中违反纪律的,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管理
开办系负责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日常教学管理。各系应指定专人或班主任负责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包括安排教师上课、安排时间表、协调教学、分发教材、考勤和解决一些相关问题。
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分班组织教学。申请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当按照所在班(统称辅修班)听课考核。如果辅修班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学生应提出申请,经辅修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允许其他同一专业的辅修班学习。
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生在主修专业中学习规格和内容要求相同或以上的同类课程的,可以申请免修。主修专业成绩可转化为双学位、辅修专业免修成绩。第二专业与学生第一专业课程相同的学分超过第二专业总学分(不含毕业论文、设计)的30%的,不得申请第二专业其他相关课程免修。
免修、免听、改修按本课程学分支付。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或考试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如校外实习等)或考试发生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的安排。教学安排发生冲突的,主修部门应当出具书面证明,经辅修部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可以自学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课程,但必须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考核时间有冲突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申请缓考。申请缓考必须由主修系出具书面证明,经教务处批准。缓考课程可根据教学要求(即学分与课程内容相同)进行考核。
学生通过自学等方式确实掌握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可以申请免听。经教师审核,辅修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免听本课程。但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申请豁免。免听课程的学生在参加课程考核前,必须做课程实验,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教师有权根据学生完成实验和作业,决定是否允许他们参加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获得本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下一年级的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同一课程,或同一第一专业的同一课程,如果没有相同的第一专业,则与相似的第一专业进行课堂考核。重修费必须按学分办理。
第三十二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的学生
本课程可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师同意,辅修系、教务处批准
课教师指导下自学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参加实践教学环节和跟班参加课程考核,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n}
八、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待遇
{n}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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