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颁发时间的答案,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总结了几个问题供您分析!希望读者认为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颁发时间的详细解释和探讨值得一读!
问题一.202年夏季广东外贸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年夏季广东外贸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披露的通知(教学信〔2013〕本章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接受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
南校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水平: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结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校毕业(结业)证书。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生应根据具体情况颁发辍学证书或写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负责审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特殊招生方法、普通高考招生结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第十二条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招生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各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信访。高考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投诉和投诉处理。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招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师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准,其他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一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照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见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率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调节学生素质,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
第十六条保送生相关招生工作见《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文科、理科、艺术(含音乐、艺术、舞蹈)的分类录取,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申请普通本科专业,文科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考试,科学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试,各考试必须达到C级以上。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申请普通本科艺术(包括音乐、艺术、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三门普通高中考试,参加高考理科文化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的普通高中考试;至少两门科目必须达到D级或以上。
第二十一条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可以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学生来源确定。
第二十二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和学校录取原则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十二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和学校录取原则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十三条文理专业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则分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级差不设置。
对考生总分有排名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专业满的,依次查看学生后续专业志愿者;以此类推,依次安排总分后面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考生投档总分无排位或无排位分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专业满的,依次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以此类推,依次安排总分低的考生的专业志愿者。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
第二十四条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考试并通过。
1.
北京、吉林、广东考生申请我校广播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学校考试;山东考生必须参加省级艺术学校联合考试,不得参加我校艺术学校考试;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考生必须参加省级艺术学校统一考试,不得参加我校艺术学校考试。
(1)北京、吉林、广东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按公式(艺术学校考试成绩/艺术学校考试总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然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训要求,择优录取。
(2)申请我校广播和主持艺术专业的山东考生,根据公式(艺术联合考试成绩/艺术联合考试总分)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 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然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训要求,择优录取。
(3)江西、湖北、湖南、海南报考我校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根据公式(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 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然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训要求,择优录取。
2.
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音乐国际传播三个方向)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3.
对于申请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根据艺术统一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培训要求,选择最佳录取。
4.
对于申请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包括平面艺术设计、环境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三个方向)的考生,根据公式(艺术统一考试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40%)计算综合分,然后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如果考生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没有被录取,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调整到计划中的空缺,并满足相关专业的要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整,或服从调整,但不符合计划中空缺专业的相关要求,将退出。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应当认真报考。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应当认真报考。
第二十七条
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加分项目在各省实施。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成绩要求。
第二十八条高考改革省份的选拔要求,按照当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选拔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省(区、市)公布的计划和有关措施执行。
江苏省普通专业录取原则为先分后等级AB,等级顺序为A A 、A A、AA、A B 、A B、AB 、AB,必修科目等级为4C一级及以上合格。同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总分(含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以2号为依据,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合入学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审查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n}
第三十二条{n}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颁发时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时间)》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442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