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目录: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者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文件,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4500人,学校成立校长本科招生委员会。本文将讨论南京农业大学文凭地图的一些研究,并详细解释南京农业大学文凭地图的高清图片。如果你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这个网站,现在就开始吧!
一、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
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章程》,专门制定了本章程。1)其他招生考试相关文件。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Nanjing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NanjingAgricultural
University。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部门。办学水平及类型:公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大学、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学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将台路40号。
第三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进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综合衡量、综合评价、最佳录取的原则进行新生远程在线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包括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披露的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领导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隶属于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的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学生素质、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专业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也可以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整各地一考试网上学生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于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在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将严格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推迟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有关其中:
1、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顺序自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学校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
2、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中,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享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的国家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整档案,参加专业排名,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一条江苏省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专业确定原则: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处理分数与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差的方式。考生进档后,选定科目的等级为A A 考生加3分,A A考生加2分,AA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语文(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加英语总分、数学(不含附加分)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录取结果根据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定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的等级要求为BB。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的等级要求为BB。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等级要求。
第十二条浙江省、上海市录取原则补充规定
1.学校根据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按照上海、浙江省公布的计划及相关办法录取。
2、专业确定原则:上海、浙江省分数优先,无专业水平差异,考生按省级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法进行排名。
3、学生综合质量档案材料使用方法: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质量档案材料将作为注册资格考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质量档案材料将作为安排考生调整专业志愿者的参考。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志愿申请顺序,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根据申请结果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如果志愿者征集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备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录取。其中,进入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选修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艺术表演专业录取方式:取得我校表演专业资格的考生,首先自愿申请我校。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1:1总分排序,按表演专业分省分科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文理科招生的省份,如果某一科目获得我校资格的考生实际申请人数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同一省份学生人数充足的科目。在文理科招生的省份,如果某一科目获得我校资格的考生实际申请人数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同一省份学生人数充足的科目。
第十七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应当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立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苏价[2014]136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涨10%。预科阶段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预科阶段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网站。
第二十一条根据《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2002]369号)文件精神,2019年本科生住宿费800-1000元/人·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2019年,学校实施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营销)、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社会学(法律、旅游管理、社会学、农村发展、公共事业管理)、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五个专业。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实行大类招生专业按类招生。根据学校制定的分流方案,实行大类招生专业按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本科生可以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如艺术生、体育生、学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学校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仔细填写非英语语种。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贴、绿色渠道等补贴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校园:工程学院设有专业(类)学生在浦口校区学习,社会学、英语、日语(类)学生在浦口校区一年级学习,二年级在卫岗校区学习,其他专业(类)学生在卫岗校区学习。
第二十七条
本科招生网站:微信: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njauzsb),传真:025-,电子邮件:zsb@。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02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无锡渔业学院研究生怎么样?
首先,简要介绍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是南京农业大学的下属学院之一,与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20所学院(系)具有同等地位。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一般称为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的南京农业大学与农业部直属的“30强研究所”之一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在长期合作办学的基础上于1993年
成立的,是国内最早开展大学、研究所联合办学的典范之一,并因此于2011年依托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设立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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