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暨南大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暨南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南大学;英文全称:JINAN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
第六条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段、本科批。
第九条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工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生要求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重大招生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小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招生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在国家政策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科学、稳定,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学生素质为导向,考虑区域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法。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学校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修科目等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按招生总数不超过1%的比例安排预留计划。首先,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在线学生之间的不平衡;第二,当考生服从专业调整时,应使用额外计划。在正式备案前确定预留计划的投资方向。预留计划将根据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比例取决于学生的具体情况。平行志愿者省原则上按1:(1~1.05)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录取细则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术水平考试要求和省级选修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实施;其中,江苏省选修科目要求A、B及以上。
(三)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志愿者遵循。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没有专业水平差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提供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若各省未提供详细的排名或排名分数,则按照我校择优录取原则,有加分者(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裸分相同,均无加分,参考单科成绩排序: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语文-外语。
3.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以上排名相同的,参照专业志愿者排名,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者。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调整到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出。
(4)创新个学习阶段,创新课程将根据学生的学习、表现、健康和志愿者的综合情况进行适当的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分配到相应专业的普通课程。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5)申请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学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的,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高分转低分的原则,参照我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考生高考志愿。不同意学校安排的,取消入学资格。
(6)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有四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和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按《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招收理工科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理科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解释权属于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
3.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的,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退档。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各专业志愿者。
(7)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等特殊招生项目的录取,按照当年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特殊类型的招生要求制定。详情请访问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
(八)体育专业,原则上按照各省有关体育专业的规定出档。如果省没有具体要求,按照我校规则执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定的第一批本科(关键线)录取控制分数,按体育成绩排名,最佳录取。
(9)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录取。原则上,高考文化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别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体检标准)〔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体检有限或者不符合入学标准的,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转入不受限制的低入学专业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录取结果经学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查询。
第六章入学及复查复试
第二十一条新生未经教育部有关规定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费:
(一)理工科、外语、体育专业:6850元/学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专业:6060元/学生/学年;
(3)艺术专业:元/生/学年;
(四)医学专业:7660元/学生/学年;
(5)国际学院专业:-元/生/学年;
(6)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元/生/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批准为准。
第二十四条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包括高水平运动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年度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鼓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确保申请真实,需要申请人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学生、临时困难补贴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条招生
020-
传真:020-
邮箱:ozsb@
暨南大学网站:
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
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邮编:
第二十八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020-。监督020-。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后,我校将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问题二.暨南大学全日制自学可靠吗?
答:只需要记得,自考是自考学历,不是全日制学历,全日制自学考试是指全日制作息培训班
问题三.暨南大学有全日制自学考试吗?
答:一般来说,自考本科是不可能有全日制的。只有用本科考研或者通过统一招聘,这里才会有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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