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对赵某主张的其并非涉案侵权行为实施人的事实予以认定,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虽然涉案搜狐号的注册信息中有赵某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四川内是一个比较好的学校。
本文讨论了您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外壳的回答,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总结了几个问题供您分析!希望读者认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壳的解读知识和解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考毕业证)值得一读!
问题一.侵权被告法院因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证据充分,无责任!
一滴水能反射阳光。
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纽约时报》的新时尚专栏,带你回顾那些闪亮的小案件,回味那些包含真相,感受每个司法案件所推进的公平、正义和正能量。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一起因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而成侵权被告的案件。
住在山东的赵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在互联网平台上开了一个账户,发布了侵权图片,但他什么也没做!此时,疑似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的赵某只能开辟一条证明我不是我的终极哲学之路。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终审结束了一起涉嫌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造成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根据民事案件优势证据原则,赵非侵权行为实施人的事实高度覆盖,判决驳回图片权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
文某是旅游领域的新媒体作者,经常在网上发布旅游摄影作品。但文某突然发现,在2020年8月1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搜狐网账号未经许可使用了马蜂窝网发布的50幅摄影作品。
文某随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搜狐提供的后台用户注册信息显示,上述搜狐号的实名认证人为赵。据此,文主张赵和搜狐侵犯了其作品签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要求法院判决赵和搜狐赔偿道歉和经济损失。赵某辩称,涉案账号系其相关身份信息被泄露后,他人利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其对此并不知情。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搜狐号的实名认证人是赵,注册信息中包含了赵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图片,因此可以确定该账户的注册用户是赵。赵否认事实,但未提交相反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最后,一审法院裁定赵向文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赵拒绝接受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4月28日公开审理此案。在二审中,赵坚持认为被起诉侵权不是他自己的行为,他的身份信息被盗,并向搜狐公司申请法院登录IP地址等信息。根据搜狐公司提交的IP地址信息,赵主张自己从未登录过账户显示IP地址,并主张手机号码和的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属于本人。与此同时,赵认为,该账户中有800多张类似的图片,如果被起诉侵权,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二审法院以公平的方式查明事实。赵在二审庭审中说。
合议庭充分解释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后,赵补充提交住院病历、微信实名认证信息、微信支付记录、百度地图查询结果等证据材料,并向法院申请搜狐注册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实名认证信息,法院许可。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首先,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涉案注册电子邮件为虚假电子邮件,涉案注册手机号码在注册期间的实名认证所有者不是赵。其次,根据赵提交的微信支付记录和百度地图查询结果,可以确定赵于2020年7月31日和2020年8月3日在山东省某县活动。根据搜狐提交的后台查询记录,涉案账户在此期间连续日期登录IP均为黑龙江省某县。此外,在本案诉讼前,登录该账户IP几乎均在黑龙江省,具有一定连贯性。第三,根据赵提交的住院病历,2021年1月23日至26日在山东省某县医院住院,可以认定2021年1月24日和25日在黑龙江省某县登录使用搜狐号的行为人不是赵。第四,虽然搜狐号注册信息中有赵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但实名认证方法不是人脸识别,只能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申请注册。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虽然案件证据没有达到确凿程度,但根据民事案件优势证据原则,赵不是侵权行为实施者的事实高度覆盖,应确定存在,文要求赵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文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
夏旭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虽然本案是一起普通的侵权案件,但它暴露了近年来公众高度关注的个人信息泄露。那么,被冒名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冒用身份信息进行侵权?本案从两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第一,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当事人在作出判决前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本案中,原告应当首先证明侵权人。被告根据现有信息确定被告后,被告主张其个人信息被盗,不是真正的侵权人,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在一审阶段,赵未能证明其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其主张不能成立,并判定其承担不利后果不当。二审阶段,二审法院解释其权利后,赵充分证明了自己的主张,并申请法院获取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完成了其举证责任。法院解释说,它不是为了帮助一方提供证据,而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尽可能防止当事人因不当行使诉讼权利而失去实体权利。
第二,从证明标准的角度来看,《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有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事实的存在。人民法院审查并结合有关事实,认为事实真实性不明的,应当认定事实不存在。上述司法解释是优势证据原则的具体体现,即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待证事实不能确凿,事实是否存在可以根据上述规则确定。在本案中,二审法院适用了优势证据原则,认定赵主张的事实不是侵权行为实施者,并相应驳回了文的诉讼请求。
举证制度对保障司法公正起着重要作用。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通过证据恢复客观事实。证据越充分,法律事实就越接近客观事实。因此,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权,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专家点评****
卢海君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不难看出,在数字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造成多种后果,甚至在严重情况下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个人信息保护和版权保护取决于司法机关、互联网平台和公民的共同努力。此案中,司法机关通过对法律证据规则的适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未来从长远看,宜从多方着手,共同处理好个人信息保护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的公平司法在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部门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责任。
但在数字信息时代,公民也应注意降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保护自己的小隐私。同时,互联网平台应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加强平台信息审查义务,完善个人信息监督机制,完善平台版权保护规则,防止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再次发生。多学科共同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促进版权的创新利用和行业的快速更好发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夏旭吴桐
漫画:张雨薇|:李璇
问题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统一招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
自考毕业证书是两章,一是自学考试所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章;以上总称不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统一招生的毕业证书是一章,上述统称为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统一招生的毕业证书是一章,上述统称为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问题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怎么样?
答: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四川比较好的学校。她以前有两个旧名字,但现在改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而成都信息工程学校,其建设,历时较早,建于195年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因此其经验应相对丰富。这所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专业多,不仅针对一些专业。此外,它曾经是西南航空学校。就整体水平而言,它是四川省的一所重点大学。至少分数是第二批,也就是两所学校。因此,如果你没有一点分数,你可能无法进入。至少你必须超过两本书,或者超过两本书,特别是一些专业,如果它更受欢迎,它必须超过你的职责。此外,他们还在这所学校培养了许多著名的航天专业人士,如杨宇航和其他著名的校友。因此,无论从办学经验还是办学质量来看,都是一所非常好的大学。
以下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外壳的样本介绍。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我们还在下面的文章中推荐了更多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学毕业证书)的信息,以便于查阅。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外壳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考毕业证简介》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423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