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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师范大学有与教育机构合作的自学专科。南京师范大学认证多久?
3、我想报南师大自考,但是我的专科毕业证还没发,只有学校开的
一、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有效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英文名称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NU或NJNU。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法定地址。目前有三个校区:仙林(栖霞区文苑路1号)、随源(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玄武区板仓街78号)。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由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同建设。
第三条学校应当在规定的年限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颁发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的要求,学校坚持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的综合衡量,严格按照公平、开放、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条本科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实施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审议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招生手册、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计划,报党委常委会或学校会议审批;监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招生工作报告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科招生章程、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手册、招生计划和各种招生计划,报招生委员会审议;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训目标、学校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省高考人数、学生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因素,结合近年来学生计划,综合分析,确定省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不得超过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网上学生统一考试的不平衡。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必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考注册资格考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的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分数相同的江苏考生,根据汉语和数学、汉语或数学最高分、外语、首选科目、最高分数从高到低,最终处理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和服从专业调整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省(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整专业志愿者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申请学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热爱外语专业,英语基础扎实。如果学生来自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学校体育专业,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和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达到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体育统一考试的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安排专业。体育统一考试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同时申请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果专业考试科目相同,采用分数清晰的原则,即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志愿者顺序选择最佳录取;专业考试科目不同的,采用专业清晰的原则,即处理专业志愿者考生,如果志愿者专业学生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外语推荐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事宜,学校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今年的相关招生手册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外语推荐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事宜,学校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今年的相关招生手册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被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无论专业如何,在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类别分流计划,结合自己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和专业知识,参与类别分流,进入类别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等。〔2002〕369号)。学费按工科5800元/年,理科5500元/年,文科5200元/年,艺术6800元/年,体育5300元/年,其中省级优势学科相关专业10%。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元/年,国外学费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住宿6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考试和体检。经审查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贴、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渠道,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覆盖,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建立发展型资助体系,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渗透、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四维有效融合的资助教育长效机制,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二、南京师范大学有与教育机构合作的自学专科。南京师范大学认证多久?
南京师范大学有与教育机构合作的自学专科吗?多久拿到证?南京师范大学认为南京师范大学有与教育机构合作的自学专科吗?拿到证多久?南京师范大学认不认可?我认为南宁师范大学是一所很好的大学,有合作的自学专业,考试后,一个月内就能拿到证书,南宁师范大学也认可
三、
我想报南师大自考,但是我的专科毕业证还没发,只有学校开的
我报了南师大的特色自考。他说我必须有毕业证才能报名。这没关系。你的专科证书要到拿到本科证书才用。.
报名时不看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去相关的主考院校。
呵呵可以的,我也是这样报的名可以以上就是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大专毕业证的介绍,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更多关于南京师范大学自学本科文凭的信息,别忘了在这个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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