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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六盘水小学、幼儿园、高校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公布
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
通知高考和普通高中招生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黔教基函)〔2020〕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术水平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分步举行,不实行两考合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如果我市愿意上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以前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
二是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2020年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
2.考试时间。7月12日至14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如下:
体育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6月2日,具体工作按照《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执行。
(二)考试方法和成绩呈现方法
1.考试方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物理占90分,化学占60分)为闭卷、笔试,体育为现场测试。英语听力测试进行英语笔试,英语听力占30分。科学计算器不允许用于数学和综合科学考试。
2.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物理占90分,化学占60分)和五门体育考试科目的分数以分数和等级呈现。前4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体育科目满分为50分,5门总分合计650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2019〕29号)精神,2019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中考历史、道德、法治闭卷考试的工作提示》,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综合文科(历史、道德、法治权重为0.5)闭卷笔试,成绩以等级呈现。
(三)命题依据。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的命题依据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命题力求考察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综合发展能力。注重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材料要注重生活和社会,有机渗透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激励、评价、选拔的导向功能
(四)考试组织。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命题、试卷和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由县(市、特区、区)组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工作安排。各县(市、特区、区)要提前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相关准备工作,高度重视安全,认真考风考纪,严禁任何徇私舞弊。
(五)成绩录入。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应将2020年参加入学考试的学生的体育、地理、生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等级输入中考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并刻板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文化科考试成绩评卷结束后,评卷组将录入中考报名库(地理、生物学考试成绩按比例划出等级后录入报名库),并一式三份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科院、基础教育科。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成绩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性,认真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在课程改革中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促进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考试。各地要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16日),确保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教育权,确保农民工和其他非本地户籍子女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和高中教育。
3.各学校应根据考试成绩和高中入学趋势,积极帮助初中毕业生综合分析入学方向和生活发展计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结构。
4.鼓励随迁子女和未注册高中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入学考试。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当地初中学校挂靠报名,也可直接到县级招生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严禁任何单位、任何学校、任何教职人员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或拒绝学生(含随迁子女和没有注册过高中阶段学籍的往届生)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如果有举报或发现限制学生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现象,经核实,将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核定招生计划。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核实招生计划。根据《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规划布局和各学校发展现状,合理确定全市普通高中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发布实施(招生计划另行发布)。
(二)加强招生管理。除达到指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综合文科、地理生物(卷)和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应在B以上,普通高中以上三个学科的分数应在C以上。各地要准确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
(三)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注册学籍。各学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单登记,公立学校不得为其他学校正常录取的学生登记。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数据核实最终学生身份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学籍空挂、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非法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格执行一人一籍,随人走。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
(四)实行配额招生。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应当合理分配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少于60%的招生计划,并适当倾向于弱势初中和农村初中,特别是至少10%的配额招生计划应当倾向于有针对性的扶贫城镇,招收有针对性的扶贫学生,帮助扶贫,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二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配额,三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县(市、特区、区)范围内配额。具体配额计划由学校制定,报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批。
(五)加强自主招生管理。各学校可根据批准发布的招生计划总数的5%确定自主招生计划,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学生,促进高中多元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力学生的发展需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等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自主招生计划由学校制定,经县(市、特区、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批准。未按规定报告自主招生计划和未通过自主招生计划考试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并将自主招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应提前主动披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独立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方法、程序等),并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布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独立招生必须在高中入学考试后进行,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入学考试、低于当年指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六)规范中考加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市2020年中考政策照顾项目及分数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2.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第二类(含第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士兵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士兵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加15分;其他士兵的子女加10分。
3.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女孩考生,加10分。
4.被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勇敢称号的人员或者子女考生,加10分;被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授予勇敢称号的人员或者子女考生,加5分。
5.支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子女入学政策照顾办法按《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医疗队队员子女入学照顾工作的通知(黔教(委)〔2020〕13)文件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加分不累积,取最高分。政策照顾考生的具体审查方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七)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县(市、特区、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宣传的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未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入初中招生宣传,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外界泄露学生相关信息。
(八)严格的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政策,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阅费、赞助费等违法费用。严格执行教育部十禁纪律要求,严禁非法竞争学生、尖端招生、跨批准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线下招生控制、公立私立学校混合招生、公立普通高中复读。
(九)加强违法查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面试和通知。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的招生计划,停止当年的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方案提交要求。2020年6月10日前上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工作计划。
(2)2020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于9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检查情况。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做好全市高校非毕业年级工作,小学
及幼儿园
2020年春季学期
开学工作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师范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幼儿师范学院、市有关部门、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委)〔2020〕27号)《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小学开学的通知》(黔教函)〔2020〕150号,省教育厅
省卫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152号)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一)六盘水师范学院、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非毕业年级在5月22日前按程序完成报审验收,于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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