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与您分享东南大学文凭委托书的一些常识。顺便说一句,它还将解释大学文凭委托书。如果你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这个网站。现在开始吧!
1、第一次申请学费补偿需要支付哪些材料?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一、第一次申请学费补偿需要支付哪些材料?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各学校的要求不同,截止日期以各学校公告为准。
比如东南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请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和学校财务部门公章)。
比如东南大学,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请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和学校财务部门公章)。
2.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纸质版两份)。
3.就业证明(纸质版两份)。就业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上级领导签字,学生按手印签字确认。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 电子版,表中的银行卡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城市分行银行卡,其他银行卡不予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及说明:
1.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生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标准化和详细性。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核实,将被取消补偿资格;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毕业生,学院应通知学生在报告前及时补充相关证明,不得报告;
2.为方便及时将补偿补偿金转入学生账户,请保留中国银行开户存折或银行卡;
3.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学院审核后汇总上报。请根据附件1基层就业补偿必读参考文件审核学生材料,不符合补偿要求的不予提交。
MH7b0wbWZSYJc2Yi0FoF&wd=&d4843c5"title="东南大学-学费补偿">东南大学-学费补偿
二、
2020年东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科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A类大学。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级大学建设的A类大学。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推荐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青年班、艺术班、大陆西藏班、大陆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今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校长为主任。本科招生委员会设有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招生的学校领导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办、监察处、本科招生办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经本科招生委员会授权,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日常招生的决策。
第七条东南大学招生办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区、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和服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向学生所在省招办报告违规事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披露的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应当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学生素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下落、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等因素,确定省级专业计划。
第十条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和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和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一般不超过120%;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我校以招生计划总数的1%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省(区、市)统一考试网上学生的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备案时,按省招办提供的备案成绩(含省招办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备案。专业录取时,对于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我校中最高加分项目,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不适用省级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所有已报考的考生按报考成绩排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档案成绩相同,文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科、综合改革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符合各种条件,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调整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回。本规则适用于我校各省(区、市)投放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申请东南大学(江苏省代码1102)相关专业学术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必须达到A级以上,另一门选修科目的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申请东南大学医学院(江苏省代码1126)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2个学术水平测试选修科目B等级或以上。
第十六条
对于江苏省学生来源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修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专业备案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江苏省学生来源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修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专业备案录取政策。如果物理科目测试成绩为A ,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等级为A ,在考生投档分数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兼得。
第十七条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的考生,必须符合专业要求。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录取。
第十八条
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备案成绩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的,按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按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征集。如果志愿者征集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特殊类型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认真处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本科招生网站:
/
,,传真:025-。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025-。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除国家规定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我校原政策和规定;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三、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术证书首先纠正你的一个错误,毕业证书无论是一本书还是三所学校都是一样的,在毕业证书的区别是学校的名字和专业,所以成贤的两本和三本毕业证书,但毕业证书的专业是不同的!以下是东南大学毕业证书委托书的介绍。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在本网站上找到更多关于大学毕业证书委托书的信息。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东南大学毕业证委托书(大学毕业证书委托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402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