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5月15日起分批返校 七类人暂不或暂缓返校
5月10日,记者获悉,经宜春学院研究,并报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江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宜春学院定于2020年5月15日起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有序返校学习。
根据《宜春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指南》(以下简称“《返校指南》”)显示,该校学生将分为六个批次返校,首批返校学生为疫情防控学生志愿者等,日期为5月15日,末批为医学院及美容医学院毕业班学生,日期为6月8日。同时,学生必须在支付宝“江西省终身学习电子卡”返校管理系统中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返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返校指南》还规定了暂不返校和暂缓返校人群。
“暂不返校”分为两类:
一是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没解除隔离的治愈出院患者以及发热留医观察的学生;
二是身处境外的外籍学生,为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目前尚在境外的外籍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暂缓返校”分为五类:
一是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与新冠肺炎“复阳”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赣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的暴露人员;返校前一个月内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者等。
二是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学生,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学生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学生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在当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血清检测正常者,需提供当地负责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是目前在黑龙江、广东、湖北、云南的学生,返校前一周内,须到当地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暂缓返校;检测结果正常的,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在7日内抵达学校;
四是连续健康打卡不满14天的学生,暂缓返校。继续完成连续打卡任务且身体健康的,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五是不适合在宿舍居住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学工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学校取消封闭式管理之前暂缓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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