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得的国外大学毕业证回国后是否被承认这是及为重要,国外文凭是否被国内承认,最为重要的就是国外毕业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月18日,教育部文件指出,疫情对于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未来将积极拓展优质教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这无疑是给了留学生们一颗“定心丸”。
而在留学问题上,大家最关心的是外国文凭在国内的认证问题。
无论是国外学位还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能否在国内认可就是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否能认证。
我们从留服务官网上找到了相关的制度文件。一起来看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简称“标准”)的相关规定: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已修订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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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认证结果
第38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简称“认证书”)和未获认证通知单为学历认证的认证结果。认证书内容应体现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学习期限、学习国家(地区)、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院校(机构)名称和资质、学习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名称及颁发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39条认证书中对于申请者在国(境)外就读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名称以及所学专业的标注以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国的源语言为准。
第40条由于申请者个体差异,即使拥有类似学习经历的学历认证申请者,所获认证结果也可能存在差异,认证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41条认证书分为三类:国外学历学位及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认证书类型。
第42条对符合本标准并通过认证评估程序的学历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根据其证书类型,出具相应认证书。对不符合本标准而未能通过认证评估程序的学历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未通过的原因。
标准中规定“认证书分为三类:国外学历学位及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文所讨论的学历学位认证问题主要是正常报考就读的国外学历学位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的认证问题。
第五章其他
第45条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标准中的第五章明确规定了“不在学历认证范围内”的情况。包括:第5项“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第6项“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这两项都不在认证范围。
什么样的国外学历学位才能获得认证呢?
首先,国外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认可的高校和教育机构。教育部认可的高校名单可以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站上查询到。
点击“国外院校”栏目查询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见下图:
外国高校名单中列出了教育部认可的地区的学校名单。点击“美国”,能够看到美国全国各地区的列表:
以新泽西为例,点击进去可以看到新泽西地区的高校名单:
这个名单所列的学校就是教育部认可的国外教育机构。通过正常的招考流程进入到这些海外高校上学,获得了相关的学位,回国后能够得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学位获得了国内的认可”。
再次说明,教育部认可的这些学校未经批准在国内办学,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得到认证。什么样的中外合作办学才能得到认证呢?最关键的条件就是,这个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或项目获得了教育部的批准,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站上能够查到。见下图:
点击网站左边的“中外合作办学”,进入后能够看到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和项目信息:
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在网站所列的名单里,换句话说在名单里的项目就能获得认证,反之就不能在国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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