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民法学教授张平华为第四任院长。
法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为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山东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立项建设专业,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近十年来,本专业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5项;山东省省级教材奖5项,其中一等奖3项。本专业还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宽广的知识结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胜任现代法律职业与相关职业,适应全球化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商法学、中国法律史、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毕业去向: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整体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主要毕业去向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党政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事业、企业单位的法务部门;30%左右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部分毕业生赴海外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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