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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联介绍
2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
▪秘书部
▪外联部
▪宣传部
▪组织部
▪文体部
3社联会旗
4社团之家
5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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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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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是经学院批准成立,在院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院三大组织之一。目前旗下拥有38个协会(2017年数据),每年协会都有所增加。社联本着“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浓厚校元氛围,打造社团品牌”为宗旨,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培养学生各方面爱好特长,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学生技能技巧的训练意识等方面,社团起着先锋和主导作用。
中文名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外文名
association of stydent organizations . guangxipolytechnic construction
中文简称
院学社联
成立时间
2005年
目录
1社联介绍
2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
▪秘书部
▪外联部
▪宣传部
▪组织部
▪文体部
3社联会旗
4社团之家
5管理章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联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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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社联”,是在院团委老师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学院各院级学生社团的学生组织。学社联以全心全意为建院学子服务为宗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
社团活动,努力促进广大学生素质的提高,在学院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加强。
发展宗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浓厚校元氛围,打造“社团品牌”
社联作用: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全校学生综合素质。
学社联带领旗下的36个(2014年数据)社团不断开拓进取,在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历届社联干部及干事把将我院社团建设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群众性学生组织而不懈奋斗。
社联的三大任务:
一、协调好各个协会间的关系。学院的38个(2017年数据)兄弟协会本着为建院的文化建设而奉献的共同目标一起努力着。其间,各协会间保持和谐、稳定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总会就是要维持这种和谐中秋共进、稳定中求发展的良好校园文化气氛。
二、管理好各协会的日常事务。为了使社团的工作更加科学、高效、规范,学社联必须对协会的日常事务进行统一的管理,形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大集体,集各协会之长,长众协会之力。
三、监督各协会的工作。作为社团的管理者,有责任对各协会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督促,使各协会坚持走健康向上、持续稳定的道路。
在服务建院广大学生,管理建院各个协会的道路上,总会可谓任重而道远。但始终相信在所有社团人的努力下,学院的社团将更加活跃,社团活动将更加丰富,校园文化将更加多彩!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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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设有:主席团、秘书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6个部门。
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1、 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及社团主要会议;负责社团成立、换届、注销和审批。
3、代表各社团向院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向院团委提交工作总结,做好年检工作,代表会长推荐优秀社团。
4、负责好学年社团文化活动工作,监督、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各社团的工作情况;负责社团年度工作检查,等级审定及表彰工作。
5、对社团大型活动的申请和新社团的成立进行审定及表彰工作。
6、负责社团纳新工作的组织管理,会员证的统一办理,换届监督;负责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聘书的盖章与发放,负责对学生社团活动证书的盖章与发放。
7、接受社团与社员的投诉,维护其权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部
1、(1)对即将开展的会议、活动及时通知,对与会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对会议做好记录存档。
(2)负责学社联举办活动的方案及相关文稿的撰写,负责学社联内部和各协会的档案的存放管理。
(3)指导各协会做好学年初注册、会员登记及活动记录,并收集和存放相关档案。
(4)协调学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多沟通,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席反映并协助解决。
(5)汇总(周、月、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整理会议文件及会议记录,修订各项活动方案。收集、整理学社联各部门及各协会的工作资料、情况汇报、人员意见等,做好《工作汇报》。
(6)负责学社联内部及各协会的评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2.聘任条件: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文字编辑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常见办公软件。形象好、反应灵敏、具有吃苦、不怕累的精神。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
1、(1)负责代表我院总会与其它高校间的交流、联谊。促进社团的各项管理工作。
(2)负责与校外赞助商的联系和接洽工作,为社联各项活动争取经费赞助,确保其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聘任条件:
语言表达能力良好,擅于与人沟通,能够快速、广泛地获取信息,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创新思维。擅长商业宣传,能够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
1、(1)负责总会各种大型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板报、海报、网页设计和摄影等各项宣传工作。
(2)负责指导各社团宣传工作。
(3)负责活动的前中后期工作。
2.聘任条件:
有一定收集、整理资料能力;有一定的美术或书法基础;有电脑软件方面的爱好或特长优先考虑。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
1、(1)协助主席团组织学社联内部的外出活动。
(2)学社联开展大型活动时,协助主席团做好统筹规划,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合理安排。
(3)学社联与各协会之间的关系,做到多沟通,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席反映并协助解决。
(4)组织协调各协会的活动,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向主席汇报协会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完成情况。
(5)组织开展学社联内部及各协会的评优活动。
(6)及时反映社员对学社联各种活动开展的要求、意见、建议,做好桥梁作用。
(7)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体部
1、(1)负责策划、筹备学社联举办的文体活动;指导和协助社团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
(2)负责学社联大型活动中节目的筛选与编排;
(3)负责指导全院社团开展文体活动,必要时协助其进行工作。
(4)负责对全院学生社团文体活动的申报和审批。
(5)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聘任条件:有艺术类才华者优先。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联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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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旗以 ‘社团联合会’ 5个字 和 学院校徽 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全称组成,形态如同一只展翅飞翔的蝴蝶,意喻着社联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蓬勃发展,越来越好,社联与社团联结成翅膀为学院的发展一起展翅飞翔。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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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社团共分为5大类:
文化艺术类:书画摄影协会、演讲与口才协会、紫轩文学社、读书爱好者协会、萦朵女子协会、动漫协会、威龙醒狮协会、浩瀚棋社、史兴社
社会实践及公益类:青年志愿者协会、“一分钱”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大学生创业者协会、心理协会
学术科技类:计算机协会、英语爱好者协会、绿色创意协会、数学建模协会、景观艺术协会、算量软件协会、电子设计协会、建筑环保协会、三维建筑表现协会、工程测量协会、力学结构模型协会
体育户外类:篮球爱好者协会、乒乓球爱好者协会、跆拳道协会、排球爱好者协会、足球爱好者协会、健美操爱好者协会、qs轮滑协会、羽毛球爱好者协会
表演艺术类:街舞爱好者协会、大学生合唱团、音乐协会
(2014年数据)
各个社团简介:
见参考资料,点击:【[1]】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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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及协会(以下简称“社团”)是以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自愿组织的学生群众性团体。为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依据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学生社团要本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课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努力提高学生自身素质,全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
第三条所有社团必须接受学院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学院团委受学院委托管理学生社团,是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是取得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科学文化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社会实践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六条社团发起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团发起成立应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3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和物质条件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第七条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社团:
(一)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利于学校的建设发展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
(三)妨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
(四)不利于师生员工团结的,碍校园治安管理的;
(五)搞同乡会性质活动的;
(六)对重复性的社团不予审批;
(七)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撤销的社团不予审批;
(八)其他不符合社团成立要求的。
第八条社团成立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社团主要发起人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章程草案和发起人详细情况;
(二)经学院团委初步审查同意后,领取并填写《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各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存学院团委和社团各1份。
第九条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组成人员情况(包括系别、年级、班级、政治面貌、住址等)须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必须从本社团成员中选举产生,并报经学院团委同意。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纪校规,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较好,各方面表现良好,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有补考现象者;
(二)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五)有其他违反校纪行为者。
第十一条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有损害国家、社会、学院或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及其它不宜使用的名称。
第十二条社团可在学院内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社团活动的专家或教师等担任指导教师、顾问,但事先必须征得学院团委同意。
第十三条社团可有艺术图章或标志,但不得刻制正式公章。社团图章必须为椭圆形或方形。
第十四条不能成立跨院校的学生社团(经学院批准的除外);不允许未经批准,以个人身份加入校外社团。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十五条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刊发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署名方式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xxx”。任何社团不得盗用管理部门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十六条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并附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经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一)与学院外其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二)有本学院教职工参加的活动;
(三)有外籍教师、留学生参加的及其它涉外性活动;
(四)需筹集经费的活动;
(五)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活动。
第十八条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十九条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社团在学院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须提前3天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要说明主讲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讲座或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等。
(二)讲座、报告会的秩序由社团负责维持。
(三)讲座、报告会的内容与申请不符者,一切后果由该社团及组织者负责。
(四)讲座或报告会结束后两天内由组织者向学院团委提交简要书面汇报材料。
(五)任何个人和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学院校外人员举行讲座、报告等。
第二十条经学院团委批准,社团可在学院一定范围内举办培训班、学习班。
第二十一条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宣传品须内容真实、合法,字迹端正,纸张整洁;
(二)宣传品须署社团正式名称;
(三)宣传品中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四)宣传品应张贴在校内指定的宣传栏内。
第二十二条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院团委对社团刊物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刊物仅指社团自行编印、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刊物。
(二)社团出版刊物,应先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申报刊物的名称、宗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费来源等。
(三)社团刊物正式出版印刷前必须将每期清样(两份)送交学院团委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印刷。
(四)社团刊物所登文章由作者或编者自负责任。
(五)社团刊物只限于学院内宣传和交流。需与学院外单位和个人交流的须经学院团委批准。
(六)凡经登记批准印刷的刊物,每期须送学院团委5份存档。
第四章 社团经费
第二十三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可向本会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由院团委统一规定15元/每人/年)
第二十四条对于社团参加、举办的全院性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团委酌情给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经学院团委批准,社团开展活动可以向社会、企业寻求赞助,但不得开展以赢利性为目的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自成立时起,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有两名人员负责(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但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人员。
第二十七条社团帐目应包括资金来源、每项活动开销等,并有原始凭证。
第二十八条社团每学期至少一次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第二十九条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成员不得随意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财产不得私分,由学院团委监督处理。
第三十条学院团委将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审查。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学院团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各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学院团委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暂停其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分为院、系两级。院级学生社团面向全院学生吸收成员,可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活动。系级学生社团面向本系吸收成员,可在本系范围内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学院团委履行学期注册手续,并同时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
第三十四条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它社团登记事项(如名称、宗旨等),必须及时到学院团委履行变更手续。社团成员每学期变动情况须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三十五条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中有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每学年,学院团委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社团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奖励。
第三十七条学院团委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予以批评教育。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团委可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三)不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四)财务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五)骨干成员有严重违犯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六)成员有盗用社团名义进行违法违规活动者。
第三十八条社团严重违反规定,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它负有责任的成员,由学院团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错误者,由学院团委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未经学院团委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第六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四十一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四十四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四十五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 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学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学院团委核准。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院团委申请注销登记或由学院团委责令其解散:
(一)超出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者;
(五)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者;
(六)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
(七)盗用主管部门或其它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者;
(八)成员人数不足10人者;
(九)社团出现其它应予解散情况的。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学院团委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团委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五十条社团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院有关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学生社团。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的有关细则,由学院团委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
1.社团之家.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引用日期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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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联介绍
2各部门职责
2.1主席团
2.2秘书部
2.3外联部
2.4宣传部
2.5组织部
2.6文体部
3社联会旗
4社团之家
5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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