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3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余元。馆藏图书210余万册,电子图书70余万册,长年购置的电子文献数据达9种,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含电子期刊)近14000种。学校下设20个职能处室,30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4个教研部。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以上,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90余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人才工程”共120人(次),享受政府津贴教师40人。
学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6000余人,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8500余人,各类留学生近300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开设5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8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32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2个;有自治区级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71个,专业硕士2个(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此外,还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成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的高校。学校拥有科研机构60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财政部与地方高校共建基础实验室和特色实验室6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十五”以来,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300余部;发表论文9000余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近600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励200余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3项。在荷兰进修的我校教师在国际权威刊物《Nature》上发表论文1篇。目前,学校主持各级科学研究项目750余项,科研经费4000余万元。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学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深刻认识自身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客观分析学校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经过多次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明确提出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内涵发展为主,外延发展为辅,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艰苦奋斗、改革创新,努力把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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