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的黑龙江省已经取消了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我妻子将在辽宁大连出生,并将其户口归还黑龙江省。黑龙江出生证明样本如下:
不需要出具其他证明,只要你按时参加车站,孩子就可以在分娩后及时通知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当然,你的夫妇应该在结婚后及时获得计划生育服务证书,这是在车站使用的,而不是一个孩子的证书。谁知道《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证书》是否有这样的东西?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
这个证明和生二胎有关!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这个东西!
你说的生育保险报销,如果是二胎,应该没有报告!黑龙江明水县准生证是怎么办的?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再婚夫妇,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再婚夫妇一方因再婚再生子女的,不得再生。
黑龙江生育服务证办理
办理地点:
双方均为非农业户口,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男性为农业户口,女性为农业户口,未离开户口:到女性户口乡(镇、街道)。
妇女为农业户口,因婚离开户口:到男/女户口乡(镇、街道)办理。
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月。
办理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所需材料: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除身份证、户籍、结婚证、第一(第一、第二)子女的户籍外,还应当向审批机关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出示夫妻单位(或村委会)、主管单位(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结婚证书、离婚判决(协议);
办理流程:1。要求再生育的夫妇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再生育,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对申请人的自然、婚姻的真实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3、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批准生育的答复,并颁发计划生育证书;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批准的原因。
最近,许多用户正在寻找关于黑龙江出生证明的答案,并找到了14647086张黑龙江出生证明原创设计图片。今天,我将总结几个答案供您解释!97%的新读者认为(黑龙江出生证明:黑龙江明水县出生证明如何办理)值得一读!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黑龙江省准生证明:黑龙江省明水县准生证明如何办理?》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249363.html